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造价咨询行业诚信服务精神文明示范企业建设情况验收(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湖南省造价咨询行业诚信服务精神文明示范企业动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价办〔2020〕47号)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湖南省造价咨询行业诚信服务精神文明示范企业动态管理指导性操作细则>的通知(2021年度)》(湘建价政〔2021〕52号)精神,总站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湖南省造价咨询行业诚信服务精神文明示范企业建设活动验收(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复查)时间
2022年1月17日—1月20日。
二、验收(复查)对象
验收对象为已参加2021年创建活动现场评价的47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复查对象为2020届示范企业。
三、验收(复查)流程
(一)已参加2021年创建活动现场评价的企业。
1. 47家企业分为6组进行验收汇报。汇报前,每小组企业进行现场抽签,确定汇报顺序。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重点汇报建设工作亮点特点,提问环节不超过7分钟。
2.验收组专家根据评分标准,结合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现场评分。
(二)2020届示范企业。
1.将2021年度示范企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及佐证材料报送至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不参加验收汇报会。
2.验收组专家查阅报送的资料并进行评分。
五、资料准备
(一)已参加2021年创建活动现场评价的企业。
参加2021届创建现场评价活动的企业将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果等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多媒体等形式,并将活动台帐、活动照片、宣传报道、表彰奖励文件、业务成果等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验收当日带至汇报现场(其中:书面汇报材料准备15份,佐证材料准备7份)。
(二)2020届示范企业。
已创建成功的2020届示范企业将2021年度示范企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7份、佐证材料7份,于1月14日前报送至我站。同时,电子版报送至邮箱:392527287@qq.com。
联 系 人:罗 娟 邹勇军
联系电话:0731-84165849,84165449
资料报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桔园路125号省造价总站办公楼203室
验收汇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桔园路125号省造价总站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附件:2021年湖南省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服务精神文明示范企业建设验收时间安排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2年1月13日
湘建价政〔2022〕2号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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