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改造工作典型案例⑥:开福区湘雅路街道留芳岭47号危房原拆原建项目

      时间: 2025-12-01 11:07

    湖南省城市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改造工作典型案例:

    开福区湘雅路街道留芳岭47号危房原拆原建项目

    导言:近年来,湖南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更新与住房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并推进“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老旧住房改造新模式,形成了一批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的典型项目。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推出湖南省城市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典型案例系列报道,展现改造成效与经验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

    一、基本情况

    留芳岭47号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街道留芳岭社区,东邻芙蓉中路,西邻蔡锷北路,南邻留芳岭巷,北邻湘雅路。建于1967年,4层、16户,总建筑面积631.92平米,建筑年代久远,建筑主体及附着物有不同程度的老化、破损,厨房、卫生间等配套设施缺失。在征求所有业主同意后,由全体业主出资对整栋建筑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为了保障辖区内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街道、社区高度重视,2023年8月31日前已组织清空房屋,同时由区人居环境局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等职能部门牵头,经多次现场调研、踏勘、商讨,拟定了47号房屋拆除重建方案。该项目纳入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计划,2024年8月开工,2025年4月完工,总投资209.82万元,实施主体为全体业主,重建后新增面积134.06平方米,总面积765.98平方米。

    二、经验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前期政策指导。积极参与居民的沟通协调,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对危房拆除重建项目市区两级政策、奖补资金申领进行指导。一是根据现有“四原”政策进行拆除重建,留芳岭47号全体业主享有拆除重建市区两级补贴总计约66万元;积极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危旧房改造计划,剩余部分由业主自费承担建设费用;二是考虑还有2户困难户及1户残疾户,参照开福区危旧房改造实施细则,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要求后,享有区级困难补助资金,进一步减免生活条件确有困难的居民出资额度,303房困难户业主签订以租代付协议,将房屋建设业主自付金额总价与业主确定后,由建筑公司装修后对外出租,所收租金用于抵扣建房、装修等资金,待资金回收后将房屋交付业主。从多个维度给予困难群众实质上的支持

    (二)迅速推进实施。开福区人居局会同街道社区,征求全体居民意见并对各户情况进行摸底,多次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全体居民会议并成立留芳岭47号业主委员会和专用银行帐户,就出资方式、工作流程等相关工作统一意见,业主自行出资部分统一存入专用账户账号进行管理。2024年1月6日,留芳岭47号全体业主委托施工方具体实施拆除重建并签订协议,合同额209.81万元。

    (三)严把后续管理。区人居、住建、资规等职能部门将继续严格把控项目“实施关”“验收关”,严格按照重建方案实施,确保重建工程质量,以及消防、厨卫等安全、功能性设施齐全;组织做好项目验收,按照流程申领奖补资金,真正做到多方联动高质效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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