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对湘西自治州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飞行检查

      时间: 2015-01-08 18:12

    根据《湖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湘建建函〔2014〕213号)、《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建建函〔2014〕73号)和《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152号)等文件要求,省住建厅委托省质安监总站于2014年11月9-10日组织对湘西自治州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和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飞行检查。

    一、受检工程概况

    凤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筑面积9578.94m2,框架框剪结构,施工单位为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杨月亭(注册证号湘143060801909); 监理单位为华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陈花艳(注册号43004044);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为凤凰县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站。

    二、检查所发现问题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存在的问题。乾城混凝土公司没有建立原材料进场验收与检验、不合格原材料处置等台账;资料管理混乱;没有按要求留置混凝土试块,对于留置的试块没有唯一性标识,标识表述不清,部分样品已超过28天,没有试验记录;生产配合比在实际生产中没有根据砂石的含水量进行调整;检测等技术人员未到岗履职、砂石堆场无防雨措施、原材料标识不清不全等。

    (二)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1、工程实体:砼梁、柱有漏筋、蜂窝、孔洞,走模现象,个别构件尺寸偏差超过允许范围;

    2、质量行为及资料情况。施工项目部,现场使用的施工图为未加盖图审专用章的白图纸;预拌混凝土资料不完整,没有对进场的预拌混凝土坍落度等进行见证取样和检验,坍落度检测记录涉嫌作假;现场未建立标养室,未按要求留置同条件和拆模试块;检验批等验收记录不详,没有施工员、质检员检查验收形成的原始记录。项目监理部,未建立混凝土进场验收台帐,没有混凝土坍落度检测等相关见证和平行检验记录,未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进行延伸监理,监理旁站记录不完善,检验批等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记录不详,没有抽查验收形成的原始记录,对存在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下发整改要求。

    3、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建设单位未下达相关任务书;设计单位未编制设计专篇和进行针对性交底;施工、监理单位虽编制了专项治理方案和实施细则,但可操作性差,现场未见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公示牌和可视化交底样板,开裂、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痕迹不明显;

    (三)、工程质量检测方面存在的问题

    标养室面积仅有10 m2左右,无法满足全县在建项目委托养护的要求,养护条件也不符合要求,标养室内试块摆放混乱,标养试块没有唯一性,标识不清、不全,个别试块无标识,部分试块超过28天,样品制作间变成饭菜制作间。

    (四)、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湘西自治州虽制订了质量常见问题专项质量工作方案,但现场落实情况较差,未按照湘建建函〔2014〕73号文的要求培育各级创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未建立相关飞行检查台帐,混凝土专项治理效果不明显;凤凰县质量监督机构未按监督规范化要求,对施工现场保证质量安全基础条件(如现场使用白图纸)进行严格监管。

    三、整改工作要求

    (一)受检施工单位对凤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进行限期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出具处理方案组织整改,对已施工混凝土结构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应进行实体检测,确保结构安全;加强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明确检验内容、要求和责任人,建立相关混凝土试块留置、检验台账。按规定留置标养、同条件及拆模试块,按规范加强养护管理,所留置试块应按规定进行硬标识,其标识应包括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要求和组号等信息,编号应唯一、连续;检验批等验收记录应注明检查数量、部位、偏差、检测报告及编号、检查验收的原始记录及其编号等情况;严格按照湘建建函〔2014〕73号文的要求开展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二)受检监理单位加强监理人员到岗和履职管理,对拒不执行监理或监督机构整改要求的应及时下达暂停令和上报质量监管部门;加强进场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加强对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的延伸监理。加强对施工自检原始记录的检查,没有自检原始记录不得签字验收;检验批等监理验收记录应注明检查数量、部位、偏差、检测报告及编号、监理抽查验收的原始记录及其编号等情况;认真履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监理细则编制、方案审查、召开工作例会、验收评估等监理职责,并督促施工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三)受检检测机构对所收样品及其记录、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等,全面检查、认真整改,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对其检测所涉其他工地的混凝土构件,组织实体强度检测,确保所涉工程的结构安全。确保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检测操作过程中应有完整、真实、符合规范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保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可靠;应建立已检试件留置处理制度和台账。已检试件留置时间应少于72h,已检试件处置应要求专人封存保管、做好唯一性标识、分类有序摆放,并做好完整的封存及处置记录和台账,不得随意处置。应建立和完善收样管理制度。对未封样、试件不规范或不完整、标识不清晰或易脱落或被涂改、标识信息内容不齐全、无唯一性编号标识的试样或委托单填写不完整或错误的,应拒绝收样,接收试件后应及时登记、标识,做好存放和养护等工作。

    (四)湘西自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组织对全州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培育市本级2个以上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增强示范观摩的带动作用;加大对质量不作为及不规范行为的整改督促力度和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相关工作的层级监督和指导。

    2、针对此次飞行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建议湘西自治洲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整改到位,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将整改及落实情况在12月20日前书面报省质安监总站。

    (省质安监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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