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走出去”的“走进去”思考
时间: 2026-08-18 09:29
国际工程市场的底层规则正在发生代际更替。以往中国建筑企业所擅长的远征模式,正在被“本地化率+ESG评级+合规记录”的新评价体系所取代。
自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以来,从最初的劳务派遣到施工承包,从EPC工程总承包衍生至+F/+O等等模式直至投建营一体化,中国建筑企业半个多世纪的海外征途清晰地勾勒出一条轨迹。
作为中国最大的援外成套项目之一,坦赞铁路在上世纪70年代初正式动工建设;伊拉克住宅和糖厂项目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具有代表性的国外输出的劳务合同,标志着建筑企业逐渐走向“国际化”;哈电集团作为中国首次以EPC模式承建9F级联合循环巴基斯坦古杜电站扩建工程,让企业意识到国际工程不是“卖力气”,而是“卖系统”;伊朗德黑兰城郊电气化铁路项目,是中国建筑企业打破垄断,首次在EPC模式下完成了电气化铁路技术大规模的对外输出;柬埔寨甘再水电站的BOT模式合作成功,使其成为从工程承包向资本运作转型的标志性工程;中国铁建哥伦比亚波哥大西部有轨电车项目PPP合同的正式签署,让中国铁建实现从承包商到开发商、从执行者到投资者的质变。
中国建筑企业在东道国的角色定位正从“异乡客”向“本地人”位移,而这场位移的终点就是属地化。
01 刚需的属地化
中国建筑企业属地化不应是简单的“雇佣几个本地人”或“租用本地办公室”,而是企业在海外经营和生产过程中,将经营资源、管理权限、人才结构、供应链体系、合规标准乃至企业文化深度嵌入东道国经济社会结构,实现从“中国建筑企业的海外分公司”向“扎根于东道国的本土企业”的质变。
属地化之所以成为刚需,是因为传统的“远征式”开发模式已触达天花板。单纯依赖“资金优势+中国劳务+中国供应链”的打法模式已难以为继,动辄数百人的中国管理团队驻外,带来的不仅是高昂的签证、机票、国际保险和跨境补贴成本,更造成了企业与东道国社会的“文化绝缘”。属地化已从“可选项”变为“入场券”。
对于东道国而言,中国建筑企业的深度属地化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杠杆。在安哥拉,中铁二十局在本格拉采取“中方管理+中方技工+安哥拉劳工+属地分包”的四级用工模式,二十年间培养出数千名本地焊工、测量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其他更多中国建筑企业也通过种种案例表明,真正的属地化不是单向的“恩赐”施工输出,而是中国经验与东道国需求的“共创”双向奔赴。
02 企业自身需求——属地化的接地气
成本重构:
中国建筑企业海外业务开展的早期远征模式普遍存在中方人员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
以2010年前后的非洲市场为例,某企业在安哥拉罗安达的项目,中国管理人员签证费年均约1200美元/人,中安航线往返一次、经济舱年均约2200美元/人,驻外人员国际商业保险年费约2000美元/人,百人管理团队年支出即超过54万美元。还有尚未计入跨境差旅的时间成本、中方员工的驻外补贴以及因签证审批延误造成的工期损失。
属地化用工带来的成本优势则是几何级的。
以撒哈拉以南非洲为例,当中方熟练瓦工月薪综合成本约1800~2200美元(含薪资、补贴、机票、食宿)时,当地同等技能工人月薪约300~450美元,差异高达4至6倍。东南亚市场同样如此,印尼当地工程师月薪约600~800美元时,中方派驻工程师综合成本约2800~3500美元。
属地化程度越高,配合有效的管理措施,工期会有所缩短,人工成本、差旅成本、合规成本会同步下降,核心差异即来自属地供应链和属地用工带来的成本优势,中国建筑企业在国际竞标中的报价空间也会显著拓宽。
风险合规:
2007年,某企业在埃塞俄比亚索马里州公路项目遭遇武装绑架事件,造成人员伤亡。2012年,苏丹卡杜格利项目中国工人被反政府武装劫持。这些悲剧背后是一个残酷的现实,过多的中方车队穿行在部落冲突地带、大量的中方面孔驻守在营地之中,在一些不稳定国家的社会冲突中极易成为“显性目标”。
腐败与欺诈是中国建筑企业在海外世行、非发行项目中最易触礁的红线。世界银行《采购指南》(GuidelinesforProcurementunderIBRDLoansandIDACredits)及《反腐败共同制裁协议》(AgreementforMutualEnforcementofDebarmentDecisions)对投标欺诈、商业贿赂实行“零容忍”。一旦被认定违规,企业将面临跨多边开发银行联合制裁,而属地化带来的本地法务团队、本地财务审计团队,能有效识别灰色地带,让企业从“摸着石头过河”变为“拿着地图航行”。
市场准入:
属地化经营不仅是成本策略,更是市场战略。阿尔及利亚《投资法》及《公共合同管理条例》(Décretprésidentieln°15-247portantréglementationdesmarchéspublics)明确规定,外资企业在阿承揽公共工程,须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设立合资公司,且本地股权比例不低于51%。尼日利亚《石油和天然气产业本地内容发展法》(NigerianOilandGasIndustryContentDevelopmentAct2010)强制要求,油气设施工程中本土企业合同额占比须逐年提升至70%。此类政策并非壁垒,而是筛选器,那些早早在当地设立实体、培养本地团队、建立供应链体系的中国建筑企业,在政策门槛抬升时反而拥有了先发优势。属地化的最高境界,是成为东道国产业体系的一部分,而非外来的服务商。
知识溢价:
传统模式下,中国建筑企业是国际标准的“接受者”,菲迪克条款、英标、美标、欧洲规范被直接嵌入合同,中国企业需付出高昂的学习成本与合规成本。
属地化则打破了这种单向依附,当中国建筑企业在当地拥有长期研发团队、与本地高校及行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时,技术话语权开始转移。属地化使中国经验得以转化为当地标准,这不仅降低了后续项目的合规成本,更构建了难以量化的竞争护城河。
组织进化:
长期远征模式易形成“总部指令 -海外执行”的模式,驻外机构将缺乏决策弹性。
而属地化倒逼组织变革,越来越多中国建筑企业区域公司拥有独立核算权限,这种“根系化”的组织形态,使决策节点从总部下沉至项目所在国,市场响应速度大幅提升。
更重要的是,本地高管的职业经历、社交网络和行业信誉,成为中国建筑企业难以复制的社会资本。当企业遭遇税务稽查、劳工纠纷、媒体舆情时,一张由本地精英构成的信任网络,往往比任何自编自证都更具化解力。
03 东道国要求——属地化的双赢逻辑
就业促进与本土供应链激活:各国对跨国企业本地用工比例的强制性规定,本质上是对“增长红利本地化”的制度保障。属地化企业通过自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将当地员工进行系统性培养,对沿线中小建材供应商纳入跨国工程供应链,这种“授人以渔”的融入方式,使中国建筑企业从外来承包商升级为东道国工业化进程的参与者。
本地化生产与进口替代:
很多国家长期面临建筑物资依赖进口的困境,以尼日利亚为例,该国虽为非洲第一大产油国,但钢管防腐涂层、高标号水泥、特种玻璃等建材曾几何时也高度依赖进口,造成巨额外汇流失。
某中国企业通过在尼日利亚投资建设玻璃生产线及钢管涂层厂,不仅满足中资项目需求,更成为西非区域供应中心。属地化生产使东道国以更低成本获得更稳定的物资供应,同时实现进口替代、外汇节流与就业创造三重红利。
技术标准的本土适配:
技术主权是发展中国家经济主权的重要组成。中国建筑企业在肯尼亚蒙内铁路、内罗毕快速路等标杆项目中,开创了“中国标准 + 本地适配”的技术转移范式。
这种技术转移不是“复制粘贴”,而是双向磨合。当中国标准与当地气候、地质、运维习惯深度融合,其生命力远超合同文本,沉淀在东道国的产业记忆之中。
税务合规与 ESG 治理:
税收透明度与环境保护正成为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及主权国家的监管焦点。以往某些企业通过离岸采购、内部结算转移利润的做法面临极高稽查风险,属地化恰恰是税务合规的解决方案。当企业在当地拥有实体公司、本地法人治理结构、本地财务团队,利润归属清晰,税务筹划透明。
环保领域同样如此,本土环境工程师熟悉本地生态敏感区、社区申诉机制及政府审批流程,能够将中国建筑企业的施工技术与东道国环境规制有效衔接,属地化不是规避监管的捷径,而是实现监管适配的系统方案。
04 他山之石——国际领先承包商属地化的百年演进
资源属地化是最高级的战略投资
万喜(Vinci)的全球化史,本质上是一部属地化深化史。万喜在海外市场更注重“战略共振”,万喜的资本实力与融资能力,叠加与合作方的本地政商网络、供应链关系和EPC执行经验,使万喜完成了从“法国公司”到“国际承包商”的身份切换。
真正的市场扎根不仅是带去多少资源,更多是留住多少资源、吸纳多少资源,只有让本地团队治理本地市场,企业才能获得与本地文化同频的决策直觉。
人才属地化须经历代际沉淀
日本企业属地化的标志性做法是“管理现地化、利润总部化”。与中国建筑企业常见的“百人大营”不同,日本建筑企业在海外项目通常仅派驻较少的日籍管理人员,覆盖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商务总控等,其余岗位包括部门经理在内均用本地员工。
日本企业的人才属地化是系统性的。日本企业通过本地高管赴日轮训计划,用四十年时间培养出真正意义上的跨国管理层,证明本地人才不是工具人,而是合伙人,正是这种代际沉淀,使日本企业在东道国市场的技术信誉长年不坠。
并购是跨越属地化时间壁垒的有效工具
西班牙ACS的国际化是高度战略化的并购集成,自上世纪90年代起,ACS不断进行跨国收购,每一次收购都附带着被收购企业在本土及第三国市场数十年积累的属地资产—本地合同、本地资质、本地人才、本地供应商名录。
ACS的案例揭示了一个残酷竞争法则,在国际工程市场,属地化壁垒是用时间砌成的,并购成为跨越时间壁垒的最短路径。中国建筑企业在条件成熟时,应敢于通过资本运作获取深度属地化的“时间胶囊”。
供应链属地化是成本控制与风险隔离的双重杠杆
上世纪土耳其国内建设市场萎缩,以恩卡(Enka)、泰克芬(Tekfen)、利马克(Limak)为代表的第一代土耳其承包商出海利比亚、伊拉克、沙特,土耳其企业的竞争优势是“低成本、高灵活、深扎根”。
土耳其企业的属地化从不追求形式上的股权合资,而是强调“关键岗位本地化、分包体系本地化、供应链本地化”。其经验证明,后来者完全可以在缺乏历史优势和资本优势的情况下,以极致的适应性换取生存空间,土耳其承包商的海外征途是危机倒逼的典范,也是非常值得中国建筑企业借鉴的典范之一。
属地化率不是数字游戏,而是生存能力的量化表征。那些真正被东道国视为“自己人”的外国承包商,无论地缘政治如何震荡,总能获得豁免条款与过渡期。
05 属地化不是选择题,而是生存底线
不属地化,中国企业的海外项目就永远是一支随时可以撤离的远征军,人员签证是临时的、设备通关是临时的、利润归属是临时的、社会身份是临时的。在临时状态下,企业不会投资于本地人才培养,不会投资于本地标准研发,不会投资于本地供应链建设,而东道国面对一支“临时存在”的外国施工队,亦不会给予真正的信任与政策倾斜。
属地化,将意味着中国企业决定在全球各地长期经营,这种经营需要以十几年为单位的战略耐心。协助所在国制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不会在本季度财报产生收益;协助所在国编写相关规范,不会在下个标段直接加分;在所在国自建培训中心,更不如多派遣两名中方工长“划算”。但是,正是这些无法量化、无法资本化的长期投入,将构成中国建筑企业抵御地缘政治风浪、超越低成本竞争的深层护岸。
当世界银行《采购标准文件》将本地化履约能力列为关键评标项,当尼日利亚《本地内容法》将本土采购比例写入法律,当沙特“沙特化”制度将外企用工配额与政府项目准入直接挂钩,属地化已从道德倡议变为市场准入的技术壁垒。
国际工程市场的底层规则正在发生代际更替。以往中国建筑企业所擅长的远征模式,正在被“本地化率+ESG评级+合规记录”的新评价体系所取代。
在这一轮规则迭代中,固守传统路径的企业将被逐步边缘化,而那些敢于将管理权限让渡给本地精英、敢于将技术标准与东道国共享、敢于将利润沉淀为本土产能的中国企业,将获得下一个时代的入场券。
属地化的本质是中国建筑企业从“世界工厂”走向“世界公司”的身份重塑。
它要求彻底告别“项目结束了,队伍撤走了,营地拆除了,除了水泥建筑,什么都没留下”这种“工地思维”。我们应当追求的,是一家长期扎根在所在国的中国建筑企业,它有本地员工出任高级管理层,有本地银行授予的无限额授信,有本地大学共建的研发实验室,有本地供应商深度绑定的产业链联盟。
中国建筑企业真正从“走出去”进化为“走进去”,被当地社会视为“我们的公司”,任何外部势力的排华喧嚣、任何地缘政治的逆流回潮,都无法撼动其根基,这便是属地化的终极意义,它不是商业策略的优化,而是中国建筑企业全球化生存的底线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