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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项目补助资金清算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4-14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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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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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项目补助资金清算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项目补助资金清算及绩效评价工作》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

《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项目补助资金清算及绩效评价工作》项目,预算经费49.4718万元。

三、工作内容

(一)资金清算内容。针对四年行动计划建设的866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基于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情况以及实际投资额,开展基础补助资金清算。资金清算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通过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核实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2.通过对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财务决算、工程款支付凭证、资金清算报告等的核实,确认项目实际投资额。

3.实际投资额超过测算投资额的,按照测算投资额的16%清算。实际投资额低于测算投资额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6%清算。按此标准对项目已经拨付的补助资金进行补差。最后形成省级资金清算情况报告及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项目基础补助资金清算统计表。

(二)绩效评价内容。对完成资金清算、试运行 90 天以上且经由市州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主管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工程建设。包括是否县域统筹建设,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许可、质量和监督、消防验收或备案、竣工验收及备案、工程建设档案移交归档等),是否厂网一体、建管并重,厂区安全防护是否到位等。

2.运行管理。包括厂区规范管理、污水处理负荷率、进水COD浓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出水达标、稳定运行率、污水处理厂站接户率、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技术力量支持、运维管理方案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等。

3.机制建设。包括项目建设、运营、监管责任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建立污水处理费收费机制并开征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服务费是否按效付费等。

4.资金管理。包括是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对省级奖补资金专账核算,是否完成项目财政预决算等评审,是否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省级补助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专款专用或违规挪用,是否建立建设运营资金保障机制等。

通过对866个乡镇进行资料审核并抽取不低于50%的乡镇开展现场核查,结合日常掌握的工作情况,最后形成省级绩效评价报告。

五、项目完成时限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六、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公开遴选活动。

2.项目申单位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较强技术实力曾组织或参与实施相关课题或项目

3.项目组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且具有给排水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为高级职称或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不低于7个。

4.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

七、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919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技术团队人员相关材料;

5报价表;

6工作方案;

7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3.提交材料: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组织评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一家技术单位为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厅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A509办公室(邮编41011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鹏凯0731—88950316

附件:项目承担单位遴选评分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914


附件

项目承担单位遴选评分表

序号

类别

计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商务部分

企业实力

10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计6分,综合乙级或市政工程乙级的计8分,综合甲级或市政工程甲级的计10分。

2

业绩要求

15

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计15分。

3

技术部分

工作方案

30

工作方案应当表达清晰、全面,从工作目标、措施、时间安排、步骤、保障等方面按一般、合格、良好三个等次评价。方案一般的计10分,方案合格的计25分,方案良好的计30分。

4

技术团队

15

1.该项计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高级及以上证书或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

2、该项计10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为高级职称或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参与每人得1分,中级职称或单位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每人得0.5分,不少于10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

5

报价部分

项目预算

10

有资金预算明细,每一项费用合理。

6

项目报价

20

报价最低的为计算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 (计算基准价/项目报价) × 2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总分

100

注:请按评分表内容及顺序逐项准备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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