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湘建法撤字〔2026〕59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 2026-10-23 09:33
湘建法撤字〔2026〕59号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湖南一吉建设有限公司:
经我厅调查核实,你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3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厅拟依法撤销你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6年10月12日,我厅依法对你公司作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湘建法告字〔2026〕38号)。10月13日,我厅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告知你公司拟作出行政决定、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并告知你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日,你公司向我厅提交了书面陈述、申辩,表示对《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中载明的事实、法律依据及拟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事项无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