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美丽乡镇示范(第三批)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711/2017-6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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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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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美丽乡镇示范(第三批)工作的通知
湘建村〔2017〕115号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美丽乡镇示范(第三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根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的通知》(湘发〔2015〕12号)要求,我省先后评选公布了两批共20个全省美丽乡镇。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各镇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通过可续制定规划,改善人居环境、改造农村危房、治理污水垃圾、规范建房管理、保护传统村落等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出了示范效应,形成了一批风景优美、风貌独特、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美丽乡镇。
为加快推进全省“美丽乡村、宜居小镇”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三批全省美丽乡镇示范工作。第三批示范的指导性要求、申报表、说明材料等仍按《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美丽乡镇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建村函〔2014〕251号)相关要求执行。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自愿、择优的原则,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不超过4个乡镇的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报我厅村镇建设处。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市县示范,探索本地美丽乡镇创建的理念和方法,明确发展目标和基本要求,形成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示范案例,推进美丽乡镇全面发展。
联系人:谭 鑫 0731—88950270 88950419(传真)
附件: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美丽乡镇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建村函〔2014〕251号).doc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