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全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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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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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全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方案》的通知
湘建村函〔2014〕92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现将《全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该项工作已报经省委干教领导小组同意,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沟通配合,精心安排实施,严格培训管理,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王 畅 电话:88950316 传真:88950419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赵 偶 电话:82920877,13975259870 传真:82920886
电子邮箱372068064@qq.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21日
全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升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的能力水平,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全省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开展培训,大幅度提
升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全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体制,建立全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安心
基层、熟悉业务、相对稳定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输送合格管理人才。
二、培训要求和组织方式
培训要求:覆盖全省,确保质量;理论联系实际;集中脱产学习,严格教学秩序;勤俭办学;方便生活。
组织方式: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参照相关中期培训制度进行管理。
三、培训对象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村镇建设科(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2—3人,各乡镇分管乡镇长和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乡镇规划
建设管理员)2—3人,全省合计约5500人。各市州根据《全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将任务分解到所辖各县市区。
四、培训内容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背景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要求;
(二)乡镇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基本知识,项目建设程序;
(三)房屋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投融资管理;
(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案例分析;
(六)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有关专项工作。
五、教学方式
(一)集中面授。为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效果,采取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研究讨论、实地考察等教学方法集中面授。
(二)考试发证。集中面授完毕,进行考试并提交学习体会。完成学习计划,考试合格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结业证书。
(三)后期管理。对参加培训学员的工作进行动态跟踪,如出现工作岗位变动,应及时报告并尽快安排后续人员参加培训。
六、分批安排
(一)培训时间:2014年至2016年,每年分别举办10至12期培训,每期约180名学员。每期培训时间为15个工作日。
(二)培训地点:根据学员分布情况,按照适当就近集中的原则,主要考虑安排在具备相应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教学能力的院校。2014年第一期培训安排在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湘潭市)。
七、培训工作进度安排
2014年4月,下发全省培训方案,布置2014年培训任务,并组织第一期培训班报名。
2014年5月,举办第一期样板班,培训对象主要为我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的候选全国重点镇的1名分管镇长或其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负责人。请各市州于2014年4月底前将本地区培训名单分别报我厅村镇处和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至2016年,根据2014年培训情况相应调整工作安排。
八、职责分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和下发培训方案、年度培训计划;牵头组织编印教材和考卷;指导、检查、评估培训工作;落实培训经费;监督考场纪律;颁发结业证书;跟踪学员后期工作情况。
市州、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培训方案的要求组织本市州、县市区学员参加培训,加强教学管理,做好与其他部门的衔接协调。
镇乡人民政府及其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合理安排分管乡镇长、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督促学员按要求参加学习培训,加强教学管理。
培训机构:组织落实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教学管理、质量控制、教学方案、后勤保障等专项方案;选聘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配合编印教材和编制考试试卷;组织考试、阅卷和评分。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把开展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工作作为今后3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向同级组织部门和干部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和争取支持,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全省培训方案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培训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地学员参加培训,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三)严格培训管理。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方案,组织师资力量,加强教学调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教学管理,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各学员要严格遵守教学规定,认真学习,全面进步,取得预期效果。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督促学员服从教学管理,确保学习效果。
(四)保障经费投入。培训经费统一从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中安排;学员往返差旅费及生活费等相关费用由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规定予以保障。
(五)强化宣传报道。各有关单位要协调相关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
附件:1.全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名额分配表
2.全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