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省级中心镇特色镇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4-0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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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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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公布省级中心镇特色镇名单的通知
小城镇办〔2012〕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自省住建厅印发《关于申报省级中心镇、特色镇的通知》(湘建办函〔2012〕10号)以来,各地按要求积极组织了申报。根据各市州推荐意见,经研究,确定长沙县金井镇等100个镇为省级中心镇(含34个示范镇)、长沙县榔梨镇等151个镇为省级特色镇。现予以公布,同时就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各镇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30号)要求抓紧制定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争取2013年6月底前完成。同时全面启动镇区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或修改工作。引导鼓励农民按规划集中连片建房,推动非农产业向园区集中、生活居住向村庄和社区集中,促进村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今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办发〔2012〕4号),明确要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应予加强,不能削弱。下半年省政府还将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的规划管理责任,完善“一书三证”管理制度。各镇要加强对规划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机制,设立管理机构,配足管理人员,保证工作经费。
三、抓紧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对重点流域重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实施补助,同时也将加大对城镇供水设施提质改造和农村安全饮用水的投入力度。今后凡申报国家、省级项目支持的建制镇,优先从中心镇、特色镇名单中选取。各镇要提前做好准备,编制给排水专项规划,抓紧做好立项、环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为项目申报创造条件。
四、做好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各镇要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每半年报送一次镇规划建设信息,报送时间为当年6月底及年终。其中6月底的半年报只报电子版,年终信息与该年的村镇建设统计年报一同报送,并在单位信息中的是否为省级中心镇(特色镇)选择“是”。同时应在编制说明一栏里填写规划建设半年工作简讯,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村镇规划编制情况、重大意义项目落户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镇规划建设机构设置情况、镇规划建设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具体操作和报送办法详见省住建厅2012年1月12日转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11年年报和2012年年快报工作的通知》(湘建办函〔2012〕4号)。
联系人:彭 祥 联系方式:0731-88950254 0731-88950046
附件1:湖南省中心镇名单
2:湖南省特色镇名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