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4-0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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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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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工作的通知
湘建办函〔2013〕73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
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3〕3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各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指导已获得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称号的龙山县里耶镇、双峰县荷叶镇、平江县加义镇和韶山市韶山乡韶山村、望城县丁字镇彩陶源村、永兴县高亭乡板梁村,加强特色景观资源的挖掘和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制定特色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实施建设项目审查制度,推动特色发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全面加强示范工作。
二、各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应于2013年9月30日前,通过“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网”(网址为:)上传核心景观资源现状影像(图片)、简介以及保护措施等内容,完成核心景观资源登记。名镇名村用户名及密码见附件,填报说明可在网站首页下载。核心景观资源登记工作将作为对各地名镇名村工作考核的内容。
三、结合《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第三批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申报工作,同等情况下,宜优先推荐省示范镇、中心镇和特色镇。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组织好名镇名村的申报和初审工作,于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推荐名单(原则上每个市州推荐1个乡镇、1个村庄,资源丰富的可推荐2个乡镇、2个村庄)及申报材料(原件1式2份和电子文件)报我厅村镇建设处。我厅将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和现场勘察,并根据考评结果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
四、开展第一、二批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检查工作。各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应抓紧对核心景观资源的保护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编制自查整改专项报告。相关市州可结合第三批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申报工作对各名镇名村开展检查,检查情况请于9月30日前报我厅村镇建设处。我厅将于今年10月左右对全省名镇名村核心景观资源的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未按期完成核心景观资源登记和保护工作不力的名镇名村予以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取消其名镇名村资格。
联系人:曾华俊
电 话:0731—88950046
邮 箱:463987460@qq.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