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初步调查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4-0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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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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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初步调查的通知
湘建办函〔2013〕10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全省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初步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初步调查的通知》(建办村函〔2013〕740号,文件及其附表请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全省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初步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抓紧完成传统民居专家、修建单位情况调查,填写登记表,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我厅村镇处。相关专家和修建单位的登记,应包括其行政区域内的部属和省属单位。长沙市应推荐不少于8名专家和5个修建单位,其余市州各推荐不少于5名专家和3个修建单位。
二、请各市州将相关工作布置到各县市区,并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所辖县市区的传统民居类型登记表、代表建筑登记表、建造工匠登记表汇总审核后报我厅村镇处。各市州汇总推荐的传统民居类型不少于2种,每种传统民居类型的代表建筑不少于5栋,建造工匠(专家)不少于10人。同一市州内县市区推荐的传统民居类型如有重复,各市州在布置工作时可做统一调度。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曾华俊
88950046 88950419(传真)463987460@qq.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建办村函740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