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26-035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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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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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202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2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
评价单位:省直、各市州项目主管及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报告日期:2026年6月
编制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目 录
202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导向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6〕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厅绩效评价小组于2026年5月至6月,对202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抽取了占项目总数67.65%、涉及项目金额77.54%的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评价。通过资料审阅、账务核实、现场查勘、问卷调查以及对非现场项目进行资料集中会审等方式,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项目背景
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由省政府于2015年开始设立。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21〕51号)要求,该专项主要支持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试点示范和省本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础指导性项目。每年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明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组织项目申报,确定资金分配方案。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预算额度15875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
经商省财政厅,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年度重点工作,202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灾后重建、旅发大会项目、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传统村落保护集中连片省级示范、装配式绿色农房建设试点、装配式市政与装配化装修试点、历史文化奖补资金和省本级项目等9个方面。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专项资金组织管理机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职能:一是协同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二是拟订全省城市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燃气经营与服务、应急保障以及相应设施与管网建设改造、运营安全和管理的政策并指导实施;三是负责全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及活化利用工作。四是拟订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2.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21〕51号),要求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强项目资金事中监管,有效控制违纪违规现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专项资金投向结构合理性,资金拨付及时性
(1)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共下达15875万元。一是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安排岳阳团洲垸居民迁建和资兴市避险搬迁资金3290万元;二是安排省第四届、第五届旅发大会承办地旅发大会项目建设资金1600万元;三是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的通知》(湘建计函〔2025〕135号),通过市县申报,省级专家评审等程序,安排城镇污水处理提升行动试点资金2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资金3300万元、传统村落保护集中连片省级示范资金1500万元、装配式绿色农房建设试点资金1000万元、装配式市政与装配化装修试点资金1000万元、“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185万元;四是根据预算安排及《湖南省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奖补资金奖补方案》,安排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奖补资金2000万元。分市州、分支持方向具体如下:
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分市州)
|
市州 |
个数(个) |
个数百分比 |
金额(万元) |
金额百分比 |
|
省本级 |
1 |
2.94% |
185 |
1.17% |
|
长沙市 |
5 |
14.71% |
2930 |
18.46% |
|
株洲市 |
2 |
5.88% |
1300 |
8.19% |
|
湘潭市 |
3 |
8.82% |
1130 |
7.12% |
|
岳阳市 |
4 |
11.77% |
2420 |
15.24% |
|
常德市 |
1 |
2.94% |
330 |
2.08% |
|
郴州市 |
1 |
2.94% |
2000 |
12.60% |
|
衡阳市 |
2 |
5.88% |
630 |
3.97% |
|
娄底市 |
1 |
2.94% |
330 |
2.08% |
|
邵阳市 |
2 |
5.88% |
800 |
5.04% |
|
永州市 |
2 |
5.88% |
630 |
3.97% |
|
怀化市 |
6 |
17.65% |
2030 |
12.79% |
|
张家界市 |
1 |
2.94% |
330 |
2.08% |
|
湘西州 |
3 |
8.82% |
830 |
5.23% |
|
合计 |
34 |
|
15875 |
|

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分支持方向)
|
支持方向 |
个数 |
个数百分比 |
金额 |
金额百分比 |
|
灾后重建项目 |
2 |
5.71% |
3290 |
20.72% |
|
旅发大会项目 |
4 |
11.43% |
1600 |
10.08% |
|
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 |
2 |
5.71% |
2000 |
12.60% |
|
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 |
10 |
28.57% |
3300 |
20.79% |
|
传统村落保护集中连片省级示范 |
5 |
14.29% |
1500 |
9.45% |
|
装配式绿色农房试点 |
2 |
5.71% |
1000 |
6.30% |
|
装配式市政与装配化装修试点 |
1 |
2.86% |
500 |
3.15% |
|
历史文化奖补资金 |
7 |
20.00% |
2000 |
12.60% |
|
“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
1 |
2.86% |
185 |
1.17% |
|
合计 |
34 |
|
15875 |
|

(2)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自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实际情况,截至现场评价日,各级财政部门已拨付专项资金11285万元,资金到位率71.09%;项目实施单位已使用专项资金4431.9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7.92%(已使用专项资金金额/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总额)。
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方向资金到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支持方向 |
指标金额 |
实际到位资金 |
资金到位率 |
|
灾后重建项目 |
3290 |
3290 |
100.00% |
|
旅发大会项目 |
1600 |
400 |
25.00% |
|
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 |
2000 |
1000 |
50.00% |
|
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 |
3300 |
2510 |
76.06% |
|
传统村落保护集中连片省级示范 |
1500 |
1200 |
80.00% |
|
装配式绿色农房试点 |
1000 |
1000 |
100.00% |
|
装配式市政与装配化装修试点 |
1000 |
0 |
0.00% |
|
历史文化奖补资金 |
2000 |
1700 |
85.00% |
|
“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
185 |
185 |
100.00% |
|
合 计 |
15875 |
11285 |
71.09% |
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方向资金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投入方向 |
指标金额 |
实际使用资金 |
资金使用率(%) |
||
|
至25年12月 |
至26年5月 |
至25年12月 |
至26年5月 |
||
|
年灾后重建项目 |
3290 |
1290 |
3290 |
39.21% |
100.00% |
|
年旅发大会项目 |
1600 |
227.61 |
227.61 |
14.23% |
14.23% |
|
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 |
2000 |
0 |
0 |
0.00% |
0.00% |
|
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 |
3300 |
0 |
17.1 |
0.00% |
0.52% |
|
传统村落保护集中连片省级示范 |
1500 |
0 |
98.8 |
0.00% |
6.59% |
|
装配式绿色农房试点 |
1000 |
0 |
55.31 |
0.00% |
5.53% |
|
装配式市政与装配化装修试点 |
1000 |
0 |
0 |
0.00% |
0.00% |
|
历史文化奖补资金 |
2000 |
0 |
558.15 |
0.00% |
27.91% |
|
“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资金 |
185 |
185 |
185 |
100.00% |
100.00% |
|
合 计 |
15875 |
1702.61 |
4431.97 |
10.73% |
27.92% |
4.项目组织实施的合规性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严格按照《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在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内商省财政厅确定年度支持方向和资金分配方式。对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资金,明确资金分配因素和各因素权重比,计算分配额度,按要求公示后下达资金;对采取项目法分配的资金,省级下发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申报范围、申报时间和申报要求等,项目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市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商省财政厅及时下拨资金,并对项目执行、资金使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管。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一是灾后重建项目。新建华容县污水管道1100米、雨水管道652米、雨水支管394米,道路修补及黑化7331平方米等项目;完成八面山、黄草镇、州门司镇、兴宁镇等地给水管4284米,雨水管5030米,污水管2872米灾后管网修复工程;二是旅发大会项目。新建岳阳市西环线(梅溪桥洞口北面)人行天桥项目1座;完成怀化市房屋征拆25栋,新建屈原文化广场1个,打造超级文旅活力洲岛,生态文化旅游网红打卡地;三是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项目。建立厂网一体化、按效付费机制,完善管网建设、落实雨污分流,加强接驳和接入管理,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管网排查检测完成率90%以上,完成按效付费补充协议签订并执行;四是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项目。在2024年全省试点建设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完善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平台能力,加快推进试点区域内燃气、供水、排水等领域的摸底排查、风险评估、监测接入、管网数据入库等,建立健全预警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提高城市安全韧性和综合承载能力;五是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省级示范项目。完成省级传统村落试点示范地区建设5个。通过省级传统村落县级地区的试点示范,加快建筑业与数字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促进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改善、传统古建筑保护修缮、乡村特色旅游发展;六是装配式建筑建设省级试点项目。开展2个装配式绿色农房试点县(市、区)和1个装配式市政与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建设;七是历史文化奖补资金项目。形成7个试点示范片区,全部历史建筑建档挂牌、街区品质和城市形象得到明显改善;八是“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完成“十五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灾后重建项目。新建华容县污水管道1254米、雨水管道1145米、雨水支管394米,道路修补及黑化7331平方米等;完成资兴市八面山、黄草镇、州门司镇、兴宁镇等地给水管4284米,雨水管5030米,污水管2872米灾后管网修复工程;二是旅发大会项目。新建岳阳市西环线(梅溪桥洞口北面)人行天桥项目1座;完成怀化市房屋征拆11栋,新建屈原文化广场1个;三是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项目。试点项目落实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100%,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管网排查检测完成率97%,完成按效付费协议谈判,污水处理服务费较上年减少6%;四是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项目。“综合改一次”的地下管线和城市道路完成23.368公里,预计2026年9月试点区全面完工;五是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省级示范项目。修复传统村落传统建筑2栋、基础设施建设的村落1栋、人居环境整治的村落1栋、开展传统建筑工匠培训158人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34次、开展旅游文化活动1次;六是装配式建筑建设省级试点项目。完成装配式绿色农房示范项目建设100栋、培育本地进入省装配式绿色农房建设企业库的规上企业1家、培育本地装配式市政园林设施建设规上企业2家、培育本地装配化装修建设规上企业2家;开展装配式市政和装配化装修试点,预计2026年12月前完工;七是历史文化奖补资金项目。历史建筑建档挂牌5处、历史建筑修缮完成率≥50%;八是“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已完成“十五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初稿。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
成立了由住房城乡建设厅计财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协助配合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计财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过程督办,相关处室负责市县自评价工作的协调与跟进。工作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评价对象,提出评价具体要求,有序推进2025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二)积极推进落实,确保按时完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迅速召开工作部署会,下发绩效评价通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等9个市州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项目进行现场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专项资金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及完成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政策环境适应情况等方面。本次现场抽查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2310万元,占项目总金额的77.54%;抽查评价项目共计23个,占项目总个数的67.65%。详见下表:
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现场评价情况表
单位:金额/万元;数量/个
|
现场评价 市州 |
现场评价专项 资金数 |
专项资金总数 |
现场评价 比例 |
|||
|
金额 |
项目数量 |
金额 |
项目数量 |
金额比例 |
数量比例 |
|
|
长沙市 |
2600 |
4 |
15875 |
34 |
77.54% |
67.65% |
|
株洲市 |
1300 |
2 |
||||
|
湘潭市 |
800 |
2 |
||||
|
岳阳市 |
2420 |
4 |
||||
|
常德市 |
330 |
1 |
||||
|
郴州市 |
2000 |
1 |
||||
|
永州市 |
630 |
2 |
||||
|
怀化市 |
1730 |
5 |
||||
|
湘西州 |
500 |
2 |
||||
|
总计 |
12310 |
23 |
||||
(三)汇总自评报告,形成评分结果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现场评价情况整理汇总,收集归纳各市县项目主管单位出具的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落实,对重要事项进行复查,补充完善评价资料,修正分值,最终形成评分结果及汇总报告。
(四)深化反馈机制,形成管理闭环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落实。一是注重评价结果反馈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建议有回应,问题有对策、整改有效果的闭环管理机制。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切实提高项目单位的重视程度。三是加强绩效评价成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管理和完善政策实施的重要依据,增强结果应用的驱动力。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
1.高效落地灾后重建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李强总理在湘防汛救灾调研讲话部署,以管网修缮、道路提质为抓手抓实受灾区域基础设施复建。一是保质完工华容团洲垸灾后重建项目,新建污水管网 1100 米、雨水主管 652 米、雨水支管 394 米,实施道路修补与黑化面积 7331 平方米,全面补强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改善道路交通与人居环境,实现灾后资源集约利用、区域可持续发展;二是完成资兴八面山、黄草、州门司、兴宁四镇灾后供排水管网修复,铺设给水管 4284 米、雨水管 5030 米、污水管 2872 米,筑牢地下管网防灾生命线,严控东江流域水环境风险,切实补齐受灾群众生活配套短板,稳步提升居民宜居品质。
2.提速文旅产业提质增效
依托自然生态与本土人文资源,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文旅发展实效,用好省级专项资金夯实文旅配套基建。一方面开展岳阳洞庭湖大桥桥下景观改造、建设西环线人行天桥1座,打造便民绿色生态廊道;另一方面推进怀化屈原文化广场建设,完成11栋房屋征拆,项目建成后联动北部大剧院一体化运营,植入“生态+文旅、演艺+文博、游园+工业遗存”多元业态,打造区域特色文旅活力岛、网红打卡目的地。
3.全域提升城乡治污效能
纵深推进污水处理厂网一体、按效付费市场化改革,全省 7 座污水处理厂有序商定按效付费协议,实现污水处理成本年均节约 10% 以上;统筹城乡管网升级,新改建城市排水管网 2970 公里、建制镇污水管网 500 公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基本清零。改革创新亮点突出,长沙市获评国家供排水综合管理重点城市,湘潭市率先在全省落地厂网一体化付费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水治理湖南经验。
4.统筹生命线工程智慧改造
重点选取长株潭岳益常 7 市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试点建设。累计完成地下管线、城市道路 “综合改一次” 整治 23.368 公里,实施各类管线前端智能化改造 142 公里;依托数字化信息技术搭建智慧监测平台,对供水、排水、燃气、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市政设施实行实时监测、风险预警、隐患溯源、协同处置全链条管控,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
5.扎实推进传统村落活化
统筹传统建筑保护、基础设施完善与非遗传承,多措并举激活古村落发展动能。全年完成 2 栋濒危传统建筑修缮、2 个村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 个村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传统建筑工匠技能培训 158 人次,落地 23 个传统村落活化利用项目,组织非遗展演、民俗体验等特色活动 34 场。
6.装配式建筑产业持续倍增
创新推广EMPC+BIM全流程装配式建造新模式,配套出台装配式绿色农房专项信贷扶持政策,落地示范项目 31 个;深化产学研融合,依托余志武院士团队组建湖南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中心。2025 年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产值达 4050 亿元,同比增长 94.2%。
7. 抓实历史文化遗存保护
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历史文化保护专题汇报机制,加快10 个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片区建设,完成5处历史建筑建档挂牌。加强长沙天心阁—西文庙坪、潮宗街,湘潭城正街等重点历史街区修缮管护,实现历史遗存规范化保护、集约化利用。
8.引领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完成“十五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及配套专项规划编制,研究出台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构建1+N系统化政策框架;分层分类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分别在韶山干部学院、浙江大学开设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修班,实现全省住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采取自我评价的方式,从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了总体评价。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2025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最后得分为87.64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得分如下:
|
序号 |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
1 |
项目决策 |
15 |
13.60 |
|
2 |
项目管理 |
25 |
17.31 |
|
3 |
项目产出 |
28 |
24.93 |
|
4 |
项目效益 |
32 |
31.80 |
|
合计 |
100 |
87.64 |
|
|
评价等级 |
良好 |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预算支出决策指标分值为15分,评价得分13.60分。主要扣分原因为个别项目申报设定绩效目标不准确,存在未细化情况。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预算执行过程指标分值为25分,评价得分17.31分,主要扣分原因为部分市州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不达预期,未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个别项目财务管理方面欠规范。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预算支出产出指标分值28分,评价得分24.93分,主要扣分原因为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能如期完成;项目建设进度较计划时间有所延迟。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预算支出效益指标分值32分,评价得分31.80分,主要扣分原因为个别项目绩效效益目标未达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明确安排原则
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主要分为两块。一是刚性支出。对于省委省政府有明确文件规定、要求和支持政策的灾后重建、全省旅发大会项目按规定标准和要求给予支持;二是市县项目。取消到镇、到村的小散项目,重点支持试点示范项目。设定支持方向原则,一是符合“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求;二是中央或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考核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委省政府有相关文件要求;三是属于厅重点工作任务;四是绩效目标清晰、可实现,成果可推广运用。
2.推进项目建设
专项资金的申报及安排全过程公开。市县住建部门、财政部门推荐具体项目,切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并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市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质量及实施情况进行有效跟踪,省级主管部门定期开展项目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3.加强资金监管
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强化省级统筹,开展对各市州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加强项目监管及问题整改,有效推动项目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个别专项资金拨付滞后
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34个,存在6个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略有滞后,占比17.65%,如: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绿化工程项目和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给排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共计800万元,截至2026年5月,专项资金尚未拨付至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项目,专项资金330万元,截至2026年5月,只拨付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万元,剩余130万元尚未拨付;常宁市传统村落保护集中连片省级示范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截至2026年5月,专项资金尚未拨付至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存在缺陷
总项目34个中,绩效指标设置存在缺陷的情况项目为2个,占比为5.88%,如: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绿化工程,实施单位原设定拆除房屋栋数目标时,将钢棚、柴棚也算成了应拆除的房屋,绩效目标设定不准确;洞庭湖大桥桥下场地和景观设计项目,经济效益目标值较少,社会效益中游客提供舒适环境目标值为显著改善,生态效益中对周边环境影响目标值显著改善,未细化目标值。
3.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
根据自评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支出1702.6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73%;截至2026年5月20日,专项资金支出4431.9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27.92%,整体执行率有待提高。
4.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瑕疵
(1)流程倒置
湘西州芙蓉镇历史文化片区,专项资金200万元,存在施工在前,预算编制审核在后问题;湘潭市城正街历史文化街区,专项资金300万元,存在项目已执行,后补竞争性磋商程序问题。
(2)结算资料附件不齐全
湘西州传统村落保护集中连片省级示范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审核结算报告无该增加项的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增加项部分施工内容无签证。
(3)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桃源县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3月26日与中标联合体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与乙方1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30%、与乙方2提交初步成果后(现场评价时已提交初步成果),支付合同款50%,截至现场评价时,资金均为支付;湘潭市城正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内容中城正街历史文化街区更新规划项目2025年6月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5日内支付23.7万元,截至现场审计时,资金未支付。
(4)项目结算不及时
怀化国际陆港文化产业园文化交流互动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显示2025年9月10日项目竣工验收,开工日期2025年5月27日,截至现场评价时尚未进行项目结算。
六、有关工作建议
(一)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于前一年第3季度启动次年资金项目申报,对部分常规性的或事后补助、奖励类的项目,提前研究和下达,提高专项资金下达进度。加强与财政等部沟通,及时对接政策要求,加快申报审核程序,尽早完成资金拨付。
(二)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
普及绩效目标值填制细化、分级的具体要求,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培训,必要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协助,从源头上完善绩效目标。
(三)优化资金管理机制
优化资金管理机制,对执行率低于60%的项目亮红灯,纳入重点督导清单;开展专题培训,根据项目申报的实施期间,采取“财务监控+业务监控”机制,切实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规范项目实施各环节管理
项目开工前由住建主管部门核查立项、评审、采购全流程资料;明确工程结算硬性归档要件,结算审核必须附带工程量清单、造价明细表、现场变更签证等佐证材料;建立项目合同台账常态化抽查机制,定期核查合同履约与资金支付进度;建立完工项目台账管理,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后固定时限内启动竣工结算。
附件:202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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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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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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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15分) |
项目立项(5分) |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 |
预算支出决策(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决策(立项)的依据情况。 |
评价要点:①决策(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相关政策;(0.5分)②决策(立项)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0.5分)③决策(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0.5分)④决策(立项)是否充分考虑了以前年度巡视、审计、绩效评价反映的问题;(0.5分)⑤预算支出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0.5分)⑥预算支出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预算支出或部门内部相关或相近预算支出重复。(0.5分) |
3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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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程序规范性 |
预算支出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决策(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①预算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0.5分)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0.5分) |
2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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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预算支出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预算支出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①预算支出是否有绩效目标;(1分)②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适应性、合理性;(0.5分)③预算支出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地方经济水平和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0.5分) |
2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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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③是否与预算支出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
3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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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充分考虑成本效益;(0.5分)②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是否匹配;(0.5分)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0.5分)④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0.5分) |
2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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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合理性 |
预算资金分配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评价要点: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1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1分)③资金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到市辖区或项目单位。(1分) |
3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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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25分) |
资金管理(20分) |
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预算支出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落实到具体预算支出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预算支出的资金。 |
5 |
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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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率达到100%计5分,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分配资金的比重计算得分(5分*资金到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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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
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支出实际拨付的资金。 |
6 |
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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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达到100%计6分,根据项目实际支出资金占实际到位资金的比重计算得分(6分*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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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现场评价资金支出发现一个以下问题点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④是否符合预算支出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对性质恶劣、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违规违纪项目一次性扣除9分。 |
9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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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预算支出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预算支出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1分)未制定管理制度,不得分;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1分)每发现一个问题点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2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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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有效性 |
预算支出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本项评价满分为3分,现场评价发现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的,一个问题点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②预算支出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预算支出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预算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3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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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28分) |
产出数量(16分) |
灾后重建项目完成率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绩效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目标数量)×100%。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2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灾后重建项目自评表中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加权平均得出完成率。 |
2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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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发大会完成率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2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旅发大会项目自评表中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加权平均得出完成率。 |
2 |
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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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提升行动试点完成率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2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城镇污水处理提升行动试点项目自评表中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加权平均得出完成率。 |
2 |
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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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完成率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2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项目自评表中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加权平均得出完成率。 |
2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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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省级示范完成率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2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省级示范项目自评表中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加权平均得出完成率。 |
2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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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绿色农房试点完成率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2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装配式绿色农房试点项目自评表中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加权平均得出完成率。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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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建设省级试点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2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装配式建筑建设省级试点项目自评表中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加权平均得出完成率。 |
2 |
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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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奖补资金项目完成率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2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奖补资金项目自评表中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加权平均得出完成率。 |
2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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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5分)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5分,每较目标值降低1%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5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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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4分) |
完成及时性 |
现场评价项目中按时完成项目数与现场评价项目总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全部按时完成计满分4分,发现一处因工作原因导致未及时完成,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4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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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本(3分) |
项目成本控制率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成本目标的实现程度。 |
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项目投资成本超概算率≤10%及预算成本控制率≤100%计满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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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32分) |
经济效益(10分) |
项目投资完成额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灾后重建和旅发大会项目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 |
项目投资额度100%计2分,90%以上计1.5分,80%以上计1分,80%以下不计分。 |
2 |
2.00 |
|
拉动行业投资额度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城镇污水处理、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 |
拉动行业投资额度≥17000万元计4分,17000万元-13000万元(含)计3分,13000万元-9000万元(含)计2分,9000万元-5000万元(含)计1分,5000万元以下不计分。 |
4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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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配化装修产业增加产值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装配式装修产生的经济效益。 |
装配式项目产业增加产值≥4000万元计2分,4000万元-3000万元(含)计1.5分,3000万元-2000万元(含)计1分,2000万元-1000万元(含)计0.5分,1000万元以下不计分。 |
2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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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动旅游游客及收入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省级示范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 |
拉动旅游收入≥10000万元计满分2分,10000万元-8000万元(含)计1.5分,8000万元-6000万元(含)计1分,6000万元-4000万元(含)计0.5分,4000万元以下不计分。 |
2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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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7分) |
灾后项目收益人数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灾后重建项目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灾后项目收益人数≥10300人计满分1分,10300人-9300人万元(含)计5分,9300人-8300人(含)计0.8分,8300人-7300万元(含)计0.6分,7300万元-6300万元(含)计0.4分,6300人-5300人(含)计0.2分,5300人以下不计分。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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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事故减少率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旅发大会项目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安全事故减少率≤80%计满分1分,70%-80%(含)计0.7分,60%-70%(含)计0.4分,60%以下不计分。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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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天生活污水直排率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城镇污水处理提升行动试点项目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旱天生活污水直排率≤0%计满分1分,0%以上不计分。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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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范围内燃气、供水、排水管 网排查及风险评估比例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城区范围内燃气、供水、排水管 网排查及风险评估比例≥100%计满分1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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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村民就业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省级示范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实现村民就业≥100人计满分1分,100人-90人(含)计0.8分,90人-80人(含)计0.6分,80人-70人(含)计0.4分,70人-60人(含)计0.2分,60人以下不计分。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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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本地装配化建设规上企业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装配式项目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培育本地装配化建设规上企业≥3家计满分1分,培育本地装配化建设规上企业2家计0.7分,培育本地装配化建设规上企业1家计0.4分,未培育不计分。备:培育本地进入省装配式绿色农房建设企业库的规上企业≥1家;培育本地装配式市政园林设施建设规上企业≥1家;培育本地装配化装修建设规上企业≥1家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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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示范地区人流量增加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奖补资金项目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带动示范地区人流量增加≥30%计满分1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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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5分) |
城乡环境改造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当地环境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城乡环境改善效果显著计满分5分,效果一般计3分,效果不显著计0分。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生态指标扣分情况加权评定城乡环境改善效果。 |
5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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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于奖补项目的满意度情况。 |
满意度≧90%,计1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5分,扣完为止。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满意度调查加权评定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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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8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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