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1-09-16 15:34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

    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湘建建〔2018168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水平的通知》(湘建建函〔202059号)要求,我厅从2021年两次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抽查项目以及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随机抽取考核项目,结合督查情况,开展了半年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量化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140个考核项目,其中考核合格项目127个,不合格项目13个(其中6个为季度督查时现场比对追加扣分后考核不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考核情况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工作,上半年一线监督人员规范化监督水平有所提升,监管信息平台上监督记录录入率较去年下半年有所提高,但部分地区对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培训工作有所松懈,对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工作落实不到位、对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导致规范化监督整体水平仍然不高,监督记录和现场实体情况脱节、监督记录录入不规范不及时等现象反复出现。主要表现如下:

    (一)项目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与去年下半年比较,岳阳、郴州等部分市州及区县项目监督信息录入率有了较大提高,但全省仍有部分县区未认真开展监督规范化考核,监督信息录入率极低,如永州新田县监督项目基本没有录入监督信息,长沙望城区项目监督信息录入率不高。

    (二)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及建筑工人实名制监督不力,监督记录不真实。一是部分监督机构未按规定在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将施工项目部及现场监理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平台,监督检查时仅对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致使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没有网上押证信息、无到岗履职记录;二是部分项目监督人员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评价为,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履职评价不真实。三是部分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未严格落实。如娄底经开区三一街区(二期)项目实名制工作未开展,施工现场无实名制通道,省实名制平台无建筑工人实名制认证和考勤信息;邵阳县上邦华府7#楼项目,实名制通道形同虚设。

    (三)对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核查不认真。从抽查监督记录及部分施工现场看,部分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时重点不突出,对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核查不认真,在监督记录中笼统地填写符合要求,没有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核查相应的资料,致使督查抽查的部分项目出现建筑起重机械未提供备案手续就已安装使用、爬升式脚手架现场与资料不符等现象,如一季度检查的沅陵县古城御景三期、辰溪县海盟山水豪庭二标段、新化县新康金沙文苑等项目附着式脚手架安装检验报告与科技成果评估报告及现场实际不符;永州江华县一方滨江悦4#栋项目3#塔吊无任何资料,未按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部分项目现场混凝土标准及同条件养护试块缺失或随意留置,如沅陵县古城御景三期项目、沅陵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项目现场均未设置标养室,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数量不足、未达龄期即送检。

    (四)重大危险源识别防控不到位。一是从抽查的监督记录来看,部分监督人员存在没有认真核验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共同识别确认的项目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名录及台帐、未按规定在每次监督检查时对适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受控情况进行全数核查记录、未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为落实项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所实施的日常检查情况实施抽查、非受控重大危险源签发整改通知后未按规定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结果等问题。二是从督查抽查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情况来看,部分监督人员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执行及验收情况、监控和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致使所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程序不规范、施工现场与方案严重不符、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就已投入使用、监测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或失控的现象仍然存在。如长沙市文锦名园工程二标段36#栋爬架未安装兜底横杆、主框架斜撑、顶部斜拉杆以及临时拉结措施,竖向立框架架体覆盖的楼层附墙支座不足;株洲市汇金新城一期一标项目7#栋、8#栋塔吊均未依法进行定期检验,未按要求编制群塔方案,塔式起重机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益阳市金水阳光万源小区项目4#楼施工升降机地面防护围栏不到位,防坠安全器超过标定有限期限,紧急出口限位装置和围栏门电气联锁开关失效;湘西凤凰县领创魅力城市广场二期工程基础施工操作面紧邻边坡无支护,后期施工区域存在大面积边坡未支护;益阳市步步高新天地、湘西花垣县御天辰1#2#楼及地下车库项目、湘西凤凰碧桂园二期等工程现场高边坡支护因施工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五)未抽查或未记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部分监督人员没有按要求记录根据季节特点、气候变化和安全生产形势开展的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情况,如没有记录高温及防汛专项检查、特护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排查、疫情防控等专项活动,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建筑工人实名制、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等主管部门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及督促落实整改等情况。

    (六)质量安全行为及实体质量安全抽查不到位。部分监督人员未按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我省监督规范化要求对相关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及实体质量安全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或未对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导致影响质量安全的隐患和问题长期存在。

    (七)监督规范化考核不严格、培训不到位。一是部分市州未组织一线监督人员进行监督规范化培训,部分一线监督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的规范化监督水平仍然不高,不会管的现象较为普遍存在。二是部分市州未严格按《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水平的通知》(湘建建函〔202059号)要求对本级监督机构及所辖县市区进行绩效考核,从督查的情况看,部分地区仍存在考核项目数量不足、现场比对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等情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要点等知识的培训,确保所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规范化绩效考核与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实际状况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考核结果要真实反映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监督工作质量。一是对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录入率低的区县或监督组要列入差别化管理,加大考核频次,督促完善监督记录信息录入;二是对监督平台上未记录任何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要列为必查项目,对监督记录弄虚作假、严重失真的监督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确保一线监督人员认真履行监督工作规范化职责。三是对监督规范化工作中反复出现的如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监督不力、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对保证质量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核查不认真、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落实等主要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监督规范化工作。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在监督规范化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监督组或监督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并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动态考核记分管理暂行规定》(湘建建〔202140号)对相关监督组或监督人员实施监督规范化动态考核记分。

    附件:1.2021上半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综合评价汇总表

         2.各市州2021上半年度监督规范化考核项目评分汇总表

         3.2021年上半年度监督规范化考核不合格项目监督人员记分汇总表

    附件1-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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