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责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21年第1批)
限期整改的通知
湘建价监〔2021〕15号
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的精神,经查实,湖南中为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详见附件)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上述5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整改,在整改期届满前提交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将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整改期限为三个月,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改名单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改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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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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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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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为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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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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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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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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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兴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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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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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力通电力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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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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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鼎泓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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