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关于推动高处作业专项整治 强化安全监督责任落实的提示函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站、邵阳市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湘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湘建质函〔2026〕148号),部署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为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见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督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
8月26日,长沙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而且近年来我省高处坠落事故占比居高不下,暴露出部分项目主体责任悬空、防高坠技术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当前正值施工高峰期,交叉作业、高处作业、悬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集中,事故风险陡增。各地监督机构务必保持警惕,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极端严峻性、复杂性,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麻痹心态,在严格管控危大工程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的同时,坚决把防高坠事故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监督交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紧盯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加强企业履职行为监督
各地监督机构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督促企业落实高处作业安全管控措施,依法依规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质〔2026〕80号),督促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拨付安措费,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安全防护措施相关资金投入到位。二是关键岗位严格履职。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高处作业专项检查,安全员现场检查须佩戴记录仪,安全员与作业人员“同在岗、同下班”,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一会三卡”制度。架子工、起重机械安拆工、登高设备(吊篮、登高车)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三是加强高处作业旁站。督促监理单位将防高坠纳入监理规划,制定实施细则,对脚手架(含附着式脚手架和吊篮)搭拆、起重机械安拆等高风险作业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并要求安全员对上述作业实行全过程现场安全监护,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履行监理报告制度。
三、排查整治高处作业隐患
各地监督机构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高处作业专项整治、日常安全监督等,深入排查在建项目高处作业安全隐患,实行挂账销号、闭环管理。一是突出排查整治重点。要实行差异化监督,将高处作业量大、交叉作业频繁、作业内容特殊的项目和环节列入重点排查对象,比如异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撑、附着式脚手架、吊篮的搭设和拆除环节,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环节,钢结构安装、幕墙及外墙施工、电梯井道内作业、防护设施拆除等危险作业环节等。二是严抓临边洞口防护。要督促所有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等标准规范落实临边洞口防护措施。“四口、五临边”必须设置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防护门不低于1.5m,停层平台防护门不低于1.8m)并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防护栏杆应能承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作用。电梯井道及外脚手架应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不得贯通无防护。三是严抓高处作业防护。督促项目严格落实脚手架搭拆、钢结构安装、起重机械安拆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无措施或措施不到位不得冒险作业。脚手架作业脚手板应满铺并可靠固定,连墙件、剪刀撑随架体同步设置;吊篮应单独设置安全带挂设专用安全绳及安全锁扣,安全锁在有效标定期内,严禁超载、斜拉斜吊、内设梯子垫高作业;附着式脚手架按规范设置防坠落、防倾覆装置,升降作业下方设警戒区。四是整治危险作业行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五点式安全带、防滑鞋,安全带“高挂低用”;钢结构安装、临边砌筑或抹灰等作业面无安全带可靠挂点的,必须布设生命线、安全绳、锚固挂点等,严禁未系挂安全带冒险作业,严禁使用单梯、折梯、马凳替代规范操作平台。五级及以上大风应停止起重机械安拆作业,六级及以上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或夜间照明不足时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同一作业点不超过2名作业人员,安排专人全过程监护。
四、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
各地监督机构要抓实抓细防高坠措施,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推动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控”转变。一是抓监督交底。严格落实监督交底制度,按照安全监督交底(2026版)模板,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涉及高处作业相关条款作为交底重点内容,提前告知参建各方防高坠的安全责任、监管要求和事故后果,做好风险研判和主动服务。二是抓教育培训。督促项目把防高坠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和警示教育,每半年开展一次高坠事故应急演练;抓实班前会制度,要求所有作业人员全员参加班前会,培训内容应具有针对性且重点突出防高坠,培训过程拍照留痕,做到“逢会必讲、入心入脑”。加大宣传力度,督促项目在施工现场显目位置粘贴《防高处坠落“登高十不准”》《防范高坠事故“十必须”》。三是抓装备升级。大力推广移动式登高车(高空作业平台)和装配式(工具式、定型化、标准化)防护设施,加快淘汰自制简易操作架、自制攀爬梯子、马凳等落后工艺及设施。鼓励企业在临边洞口设置红外感应及语音预警装置,配备智能安全带、带报警功能的安全锁等智能防护用品,探索推行AI识别安全隐患,提高风险监控预警能力。
各地监督机构要切实采取超常规措施扎实推进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交线索并跟踪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以监督工作的确定性应对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的不确定性,以监督质效提升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