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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吊装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6-07-17 17:54 责任编辑: 打印页面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站,邵阳市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湘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及吊装工程安全监管的通知》(湘建质函〔202612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通知》要求落地见效,切实压实属地安全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以及吊装工程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提示如下。

一、迅速组织传达宣贯,层层传导监管压力

各地要以全面整改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省安委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反馈问题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采取超常规举措抓实抓细安全监督工作,切实将安全监督压力传导至企业和项目。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深入分析起重机械设备及吊装工程安全风险和监督重难点,制定落实《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迅速将《通知》传达至所有在建项目,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严格落实《通知》要求,从施工准备、进场验收、安拆顶升、使用维护四个阶段健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机制,层层把关、不留死角、守住底线,坚决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二、全面深化排查整治,从严规范监督执法

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对本地区所有在建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开展全覆盖、穿透式隐患排查,检查重点包括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设备使用或吊装作业安全行为,施工、监理、安拆、检测等单位资质、安许等安全生产条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使用混凝土泵车、打桩设备、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前校核其运行路线及作业位置承载能力,杜绝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要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排查,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分级管控安全风险;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或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将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并跟踪查处及消除隐患。开展停工项目安全巡查,对起重机械实行封存管控超年限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坚决督促及时拆除。

三、多措并举管控风险,推动治理常态长效

各地要把起重机械设备及吊装工程作为安全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以紧盯不放的态度推动起重机械安全治理常态化。要依托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小程序等,核查起重机械信息、相关单位资质及安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等情况,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质效。要利用安责险事故预防机制,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起重机械开展对比检测,提升事故预防的专业性。要执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审核分包单位安全技术资料,加强机械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通知》要求,对问题突出的项目开展触发式评查,对起重机械设备及吊装工程相关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予以扣分。积极推广起重机械智能设备和智慧安全应用场景,实现自动监测预警和隐患识别,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总站将结合各类督查检查和暗访,对监督机构落实《通知》情况进行督导,发现监督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实行记分管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及吊装工程安全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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