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统解决雨污分流施工对城市交通出行影响问题的建议
时间: 2026-07-02 10:40
湘建提复〔2026〕65号A类 同意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政协
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0466号提案的答复
张浩委员:
您提出的0466号《关于系统解决雨污分流施工对城市交通出行影响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湖南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加强统筹规划、规范现场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化解雨污分流施工对城市交通出行影响的相关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商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省住建厅高度重视污水管网及地下管线规范化管理,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以立法规范雨污分流、管线建设与道路挖掘工作。住建、发改部门分别印发《湖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底数摸排、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管廊运营、责任落实等事项;推行地下管线与市政道路建设“六个同步”和城市道路“综合改一次”要求,统筹各类管网改造,避免路面重复开挖。同步指导各市州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地下空间资源评估,结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并纳入控规,实现与城市道路、地下空间、人防、地铁等规划有效衔接。截至2026年4月底,全省已完成城市道路改造34.53公里、管线智能化改造1096.12公里。
(二)规范施工审批,严控现场作业。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重点对占道施工方案中交通组织内容进行审查,对可能严重影响社会公众便利和交通安全的实施方案,不予通过审批。将施工组织设计、占破道审批手续及施工方案纳入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督促优化施工工序,科学规划工期,避免重复施工。同时,鼓励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交通繁忙地段管道施工时优先选用免开挖技术。
(三)严格监督检查,拓展诉求通道。住建领域压实分级监管职责,市县两级立足属地管理职责抓实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经审批的方案施工,落实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要求;省级层面聚焦管网改造、雨污分流等重点工程及汛期等关键时段,统筹开展季度督导、明察暗访,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实现问题闭环整改。公安交管部门建立重要节点施工安全调度与管控机制,紧盯法定节假日、重要民俗活动等民众集中出行节点,开展节前道路施工隐患排查督办,保障道路通行。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
(四)强化资金保障,加速项目落地。住建、发改两部门持续抢抓政策机遇,做好城市地下管网项目前期谋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在申报地下管网项目评审时,要指导各地优化项目实施方案,推进地下管网建设与城市道路、老旧小区、片区改造协同实施,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同时,加强中央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调度,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2025年全省争取相关资金58.1亿元,2026年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0.7亿元,为项目落地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强化雨污分流项目建设管理,将项目施工对城市交通出行影响降到最低,主要从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持续深化统筹规划。科学统筹项目开工计划与现场施工排布,实行错峰分段施工,避免集中扎堆施工造成大面积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严格地下管线与市政道路建设“六个同步”、城市道路“综合改一次”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和城市更新等工作,强化统筹管控,对同一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坚持一体谋划、同步实施,杜绝零星开挖、反复施工。二是持续强化施工过程管理。常态化开展施工现场巡查,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各项标准要求。严格开工条件审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占道施工方案可能严重影响社会公众便利和交通安全的不予通过。同时积极推广市政建设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城市主干道、交通繁忙路段优先采用免开挖施工技术,最大限度减少路面破除作业。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在项目醒目位置公示占道审批手续及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持续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倒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方案规范施工,杜绝随意施工等问题。健全住建、城管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畅通问题线索移送、立案查处渠道,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围而建”“建成不拆”、超期占道、违规开挖等顽疾,切实规范市政施工市场秩序。四是持续强化项目资金管控。指导市州加强城市地下管网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资金支持,优先申报前期建设方案论证充分项目。强化在建项目统筹管理,对地下管网中央投资项目定期调度通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陈志新
联系电话:0731-8995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