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居民社区建设充电桩困难的提案
时间: 2022-05-12 10:40
湘建提复〔2022〕13号A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823号政协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汤国华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居民社区建设充电桩困难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近年来,我厅大力推动居住社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一是制定出台标准。制定发布《湖南省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43/T367-2020)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计与安装》(湘2017D101)等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及既有住宅电动车充电设施的配建要求和内容。例如:新建住宅建筑100%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等。标准的发布有效确保了建设质量和运行安全;二是做好审批服务。我厅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居住社区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的审批事项均按省工改办统一要求限时办结,建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不予通过相关审查审批。鼓励支持既有居住社区的电动车充电设施改造,并已将电动车充电设施列为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下一步,我厅将按职责分工进一步简化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和设施审批程序,继续加强设计施工过程监管,确保居住社区电动车充电设施按标准建设到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9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联系人:陈志新,0731-8895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