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建议
时间: 2026-09-14 15:38
湘建建复〔2026〕87号A1类 同意公开
黄斌、许玲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出台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对我省地下管线的现状和整体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我厅高度重视,积极与省发改委、省通信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电力公司等会办单位深入沟通交流,统筹推进建议办理工作。6月3日,我厅赴张家界市向两位代表当面汇报建议办理情况;6月11日,我厅组织各会办单位召开建议办理推进会,加快推进《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目前《办法》已完成对各厅局、市州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征求,正按规范性文件出台流程有序办理,计划于2026年12月底前正式出台。
关于省政府牵头,组织住建、发改、自然资源、城管、应急管理、财政、工信、通信、电力等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建议。
我省对地下管线的管理已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长沙市、株洲市、岳阳市等市州已出台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或管理办法,为省级管理办法的制定积累了实践基础。目前《办法》已形成送审稿,围绕总则、规划管理、建设管理、运行维护、信息与智慧化管理、附则六大章节,系统构建地下管线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
一、关于明确管理职责:厘清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管线权属单位的责任边界,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属地负责、企业落实”的协同管理机制的建议。
在责任厘清方面, 《办法》已明晰分级分工责任体系。市、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地下管线建设,建立综合协调机制,保障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依法给予政策支持;镇街统筹社区、权属单位协调管网改造工作。地下管线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能,发改、工信、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应急、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履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管线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应急抢险,并且要求管线信息发生变化30日内完成动态更新,保障管线安全运行。
全省已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等工作,通过印发通知、建立周期性检测机制等措施,推动地下管线管理规范化。同时,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为协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办法还专门明确推进CIM数字孪生、智能感知新技术应用,鼓励科研单位开展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进一步夯实协同管理技术底座。
二、关于强化规划引领:要求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将各类管线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建立管线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制度,杜绝无序施工的建议。
我厅2024年5月23日印发《湖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城〔2024〕51号),要求全省各地科学合理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将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与城市道路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坚持地下管线工程与市政道路建设并重,实现“六个同步”(同步规划、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提高城市地下管线工程与城市道路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办法》进一步细化规划管理要求:要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管控;明确管线交叉避让规则,对高压线缆、燃气管道等重要管线设置安全管控要求;明确新区、城市更新、主干路建设等特定情形应当同步规划综合管廊或预留管廊通道;建设单位办理规划许可前,必须获取、探测核实施工影响范围现状管线资料。
各市州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和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改造均应统筹燃气、排水、供水、供电、照明、通信等需求,力争地下管线一次敷设到位,地上杆件一次“多杆合一”集约设置到位,并考虑中长期使用,适当预留管线位置。将城市地下管线“综合改一次”要求纳入施工图审查要点,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全链条、全要素的监管,特别是用户接入端要设置标准化接口。截至目前全省完成“综合改一次”城市道路建设898.21公里。办法还提出搭建管线在线会签系统,完善联审联批工作路径,从源头减少道路反复开挖。
三、关于规范建设管理:制定地下管线施工、既有管线保护、道路修复等技术标准,明确施工全过程质量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建议。
目前我厅已发布的地下管线施工、既有管线保护、道路修复技术标准有《顶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电力管廊技术标准》(DBJ43/T3062023)、《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J43/T2022023)、《湖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DBJ43/T5322022)、《钢管顶管技术标准》(DBJ43/T3852022)、《盾构隧道管片壁后注浆探地雷达法检测技术标准》 (DBJ43/T5032018)、《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探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技术标准》(DBJ43/T3042023)、《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43/T5012018)、《湖南省城市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标准》(DBJ43/T3822021)、《湖南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技术标准》(DBJ43/T3802021)、《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施工与验收技术规范》(DBJ43/T3772021)、《湖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指南(试行)》等。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能充分覆盖湖南省地下管线施工、既有管线保护、道路修复等相关领域的实际需求。 《办法》从制度层面补全建设全流程管控:明确道路与地下管线建设计划联动机制,明确禁止违规挖掘道路的情形,严格限定新建、大修道路开挖条件;落实放线验线、施工许可制度,细化施工前管线详查、签订保护协议、落实保护费用等刚性要求;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安全责任;规范紧急抢修流程,明确抢修后道路复原、管线测量和资料报送义务;对窨井盖建设安装、防坠落、标识标注作出强制性规定;严格落实覆土前竣工测量、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及档案报送制度,未完成竣工测量、规划核实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对各地在管线建设、运维、隐患治理等方面的差异化、精细化工作要求,我厅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支持相关单位开展新的技术标准调研、编制、评审等各项工作,及时补齐标准短板,完善标准体系,为湖南省地下管线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四、关于推进智慧管控:统筹整合现有管线管理平台及数据,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管线数据动态更新、共享共用,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升管线智能化监测和风险预警能力的建议。
一是信息化平台建设。现我省已建成湖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监管系统,构建了“一舱五专题”总体框架,以综合驾驶舱为核心枢纽,围绕燃气、供水、排水、桥梁、隧道等地下管线及生命线重点领域设立五大专题系统,已形成对全省生命线安全运行状况的动态感知与业务监管能力。
《办法》对平台建设、数据管理作出制度化规定:要求市县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各行业专业管线平台必须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同步;明确每5年至少开展一次地下管线全面普查,权属单位对管线数据真实性、时效性负责,管线迁移、变更、废弃必须及时报送更新;管线公益性查询实行无偿服务;要求对高风险、高敏感、高后果区域管线实施安全智能监测,采集关键运行参数开展风险评估预警;推动管线平台与CIM、实景三维、国土空间平台、城市生命线监管系统深度融合,打造地下管网三维可视“一张图”,实现管线数据“一次采集、全省共享、动态更新”。
二是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已建立全省城市生命线相关行业统一数据标准。通过汇聚各市州上报的基础数据与实时监测信息,已初步形成对全省生命线安全运行状况的动态感知与业务监管能力。截至目前,省级平台已累计汇聚全省燃气、供水、排水管线汇总数据超15万千米,接入物联感知设备1.3万余套,归集各类风险信息14万条。
五、关于健全保障机制:完善资金保障、应急处置、监督考核等配套措施,明确对违规开挖、破坏管线等行为的处罚标准,确保办法落地见效的建议。
一是加强地下管网建设统筹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于2026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的通知》,从全面摸清底数、规范项目建设、严格资金管理、规范管廊运营、压实工作责任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地下管网建设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提升全省地下管网建设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智慧化水平。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政策支持。近年来,我省组织各地申报城市地下管网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025年,全省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8.1亿元;2026年,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0.7亿元,有力支持了城市地下管网项目建设。
三是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持续加强中央投资项目全过程调度管理,对包括城市地下管网项目在内的中央投资项目实行双周调度、双周对账、按月通报,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为全省稳投资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严格执法。对擅自开挖城市道路、违规施工、破坏燃气及供水、排水、通信等市政管线行为,湖南省住建部门严格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等法规,依法实施处罚。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制度完善,强化规范保障。我厅将充分研究代表意见和建议,以现有送审稿为基础,积极对接省政府、省人大及相关管理部门,统筹推进《办法》起草、部门协调、合法性审查、报审落地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规划引领。我厅将督促指导各地以国土空间“一张图”为基底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促进各类专项规划有机衔接、一体实施。在新区及成片开发区域,严格恪守“先地下、后地上”建设次序,新建道路全面推行管线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从严规范规划审批管理,统筹各方建设诉求,科学排布施工计划,用好管线在线会签机制,从源头减少道路反复开挖问题。
(三)深化智慧管控。一是深化省级平台应用。加强对各地平台建设与对接工作的技术指导,推动标准统一、流程规范;持续优化省级平台功能,深化数据治理与应用,提升监管决策智能化水平;适时组织全省推进会,强化经验交流与任务部署,推动全省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整体提质增效。二是持续推进地下管线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共用。落实五年一轮普查制度,持续推进省市县地下管线数据资源的整合汇聚与动态更新。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校核、共享机制,提升地下管线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与时效性,实现管线数据“一次采集、全省共享、动态更新”。三是加强地下管线智能监测水平,确保各类物联监测设备与生命线平台稳定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全省地下管线及生命线基础设施物联感知设备的规模化接入,构建“全覆盖、无死角、实时化”的物联感知监测网络,推进CIM+地下管线三维可视化应用落地。
(四)加强资金保障。将持续跟踪国家政策动态,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指导,积极争取更多中央资金和政策支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支持范围。落实老旧管网改造资金共担机制,指导各地统筹财政资金、专项债、政策性贷款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保障地下管线建设、普查、隐患治理工作落地。
(五)加强舆论宣传。以《办法》出台实施为契机,分层级、分对象开展覆盖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的宣贯,促进各项制度要求落地见效。统筹用好报刊、广播、电视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准确解读有关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发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14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龙莉萍
联系电话:0731-8895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