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并我省不动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减轻企业和老百姓负担的建议
时间: 2018-04-26 15:54
湘建建复〔2018〕42号 A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79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省国土资源厅:
刘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合并我省不动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减轻企业和老百姓负担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请一并答复刘波代表。
一、 关于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合并问题
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以下简称“两部90号文件规定”)明确规定“房屋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将统一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房屋交易管理职责继续由房产管理部门承担”。 我厅认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将房屋交易管理职责保留在房产管理部门,以保持上下对口,政令畅通。
二、 关于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和老百姓负担的问题
两部90号文件规定“房屋交易和登记业务办理尽量在一个服务大厅,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规范化服务。……为方便群众办事,对于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我厅认为,应当积极推动实现房屋交易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贵厅和我厅参与,到浙江省杭州市学习考察房屋交易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争取整合市县房产、国土、税务部门业务流程,实行“共设窗口、一次受理、并行审核、即来即办”的操作模式,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多次申请、重复受理的问题,大幅压缩群众办证时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5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监管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