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工程质量信访问题防范系列之“瘦身钢筋”防范篇
前言
“瘦身钢筋”主要是指通过违规冷拉等方式使直径变小的钢筋,其截面大小、伸长率、工艺性能等均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使用“瘦身钢筋”将直接造成结构构件抗震性能降低,严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一直以来,我省对使用“瘦身钢筋”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此类行为。本篇结合近期舆论焦点,对钢筋“进场验收、取样检测、加工制作、隐蔽验收”等环节提出防范措施,为规范钢筋使用行为、保障工程质量提供实践指引。
一、典型案例简介
2025年8月,一媒体曝光我省某地商户销售“瘦身钢筋”,并跟踪报道“瘦身钢筋”流入在建工地的问题,相关部门立即开展现场调查。调查发现媒体报道的某在建工地售楼部临时园林景观构件确实存在使用“瘦身钢筋”的问题,其中设计公称直径为10mm的钢筋,现场量测内径约8.8mm,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现场取样委托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钢筋重量偏差为-18.7%,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强屈比)为1.13,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超屈比)为1.31,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二、防范措施
(一)技术措施
1.严格进场验收
钢筋进场应严格落实“先检后用”制度,原则上不得使用外加工钢筋。对于外加工钢筋以及采购合同约定为按根数计量而非按重量计量的、出厂为盘卷而进场以直条交货的钢筋应进行重点核查,严格把关。
一要检查资料文件。钢筋进场时要检查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采购合同、送货单、钢筋标牌等资料,重点核查进场资料文件是否齐全,质量证明书中的牌号、批号、规格等相关内容是否与钢筋标牌中的内容一致,进场钢筋的品牌、牌号、规格、数量是否与厂家资料一致。
二要检查外观质量。检查钢筋是否有损伤,表面是否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对于热轧带肋钢筋,检查钢筋表面轧制的钢筋牌号、生产企业序号、公称直径毫米数字标志是否清晰明了,内容是否与钢筋标牌及质量证明书上的信息一致。对于冷轧带肋钢筋,检查钢筋表面的轧制标记是否符合《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24)的规定。
三要抽测钢筋直径。使用游标卡尺对进场钢筋进行直径抽测,对钢筋是否为“瘦身钢筋”进行初步判断。对于光圆钢筋,直接使用游标卡尺测量钢筋直径,对于带肋钢筋,将游标卡尺卡在钢筋横肋之间的光圆面上,测量带肋钢筋的内径,同一根钢筋直径应测量多个截面取平均值,精确至0.1mm。
四要举牌验收。验收标识牌中包含钢筋品牌、牌号、规格、进场数量、使用部位、验收人员、日期等信息,并留存好钢筋进场过磅、直径抽测、验收人员举牌等进场验收影像资料。
2.严格见证取样送检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标准规定抽取试件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的规定。钢筋组批送检规则以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t为一批。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不少于5个)。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件和一个弯曲试验试件,对牌号带“E”的钢筋应增加1个反向弯曲试验试件。钢筋进场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严格加工制作
盘卷钢筋调直加工应优先采用不带延伸功能的机械方法,禁止采用冷拔方法。确需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应严格按要求控制冷拉率,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钢筋调直过程中不应损伤带肋钢筋的横肋。调直后的钢筋应平直,不应有局部弯折。通过冷拉方法调直后,应取样检测钢筋力学性能和单位长度重量偏差。
4.严格隐蔽验收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严格进行钢筋隐蔽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距、位置等内容,质量员应使用游标卡尺对钢筋直径进行检查。
(二)管理措施
1.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定期检查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等单位的合同履约及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加强钢筋等建筑材料质量管控,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质量的检查并留存相关检查记录和影像资料。
2.施工单位应建立材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钢筋等材料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各环节管理人员及其责任。施工项目部应配备用于钢筋直径检测的游标卡尺,负责钢筋进场验收人员应熟悉钢筋直径等尺寸偏差检测内容及要求。
3.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钢筋进场验收监理职责,认真审查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采购合同、支付凭证、送货单、钢筋标牌等资料,检查钢筋外观质量和尺寸,并对取样检测进行严格见证。
4.检测机构应严格按要求开展钢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实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上传,保证钢筋材料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并及时报告不合格检测结果。
5.各级监督机构对外加工钢筋以及采购合同约定为按根数计量而非按重量计量的、出厂为盘卷而进场以直条交货的钢筋应进行重点监督,并严格按要求开展监督抽测,要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的监管,对使用“瘦身钢筋”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杜绝“瘦身钢筋”用于建筑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三、结语
钢筋质量事关工程结构质量安全,容不得丝毫马虎。面对“瘦身钢筋”这一严重威胁工程质量的隐患,必须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从进场验收、取样检测、加工制作至隐蔽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严格把控。各方责任主体应切实增强质量意识,强化技术与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确保钢筋从源头到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可追溯。唯有参建单位和监管部门协同发力,形成闭合监管链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瘦身钢筋”流入工地,切实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守护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