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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曝光!新化县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案件

      时间: 2026-09-17 11:18

    为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近期,新化县多部门联动,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液化气案件,2名涉案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31日凌晨,新化县住建局燃气办和县公安局枫林派出所根据线索,在白沙洲西路查获一辆违规装载59罐液化气的面包车。该车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车内气瓶无固定防护措施,未配备应急消防设备,一旦发生泄漏、摩擦撞击,极易引发燃爆事故,公共安全风险极大。


    经查,傅某姣、姜某云二人为牟取私利,心存侥幸,多次驾驶普通面包车从外县灌装大量瓶装液化气运回新化私自售卖,其行为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11日,2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新化县住建局燃气办提醒:瓶装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液化气必须使用合规危险品专用运输车,配备持证押运人员和安全防护器材,普通面包车、私家车严禁运输液化气钢瓶。非法储存、运输、兜售“黑气”,不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人还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新化县住建局将联合公安、市监、交通等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盯瓶装液化气非法贩运、跨区域倒罐、违规储存等突出风险,持续排查整治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同时畅通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运输液化气的违法线索,共同筑牢全县燃气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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