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9-07-16 10:17

    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经信原材料〔2016〕234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动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和绿色建筑的发展,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结合湖南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 年 5 月 10

     

     

     


    湖南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

     

    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是拉动绿色消费、引导绿色发展、促进结构优化、加快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加快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根据工信部和住建部制定《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湖南贯彻<中国制造 2025>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等要求,以我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等需求为牵引,以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主要目的,以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重点任务,实现建材工业和建筑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20 年,全省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建材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提高到 25%,品种质量较好满足绿色建筑需要,与 2015 年相比,建材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 10%,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削减 10%;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稳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 40%,绿色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 60%,试点示范工程中的应用比例达到80%。

    三、工作任务

    (一)建材工业绿色制造行动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支持现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绿色制造水平。推广应用建材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洁净气化以及建材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优先支持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烧结自保温墙材行业、预拌砂浆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行业限制高硫石油焦燃料,鼓励油改气项目;积极引导水泥企业在冬春淡季实行错峰生产,节能减排;推广新型耐火材料。全面推广无铬耐火材料,从源头消减重金属污染;开发推广结构功能一体化、长寿命及施工便利的新型耐火材料和微孔结构高效隔热材料。

        2、强化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利用好现有税收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利用城市周边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等,支持利用尾矿、产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混凝土掺和料、砂浆掺和料等。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提高固体废弃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

    3、推进两化融合,发展智能制造。引导建材生产企业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重点在水泥及水泥制品、建筑卫生陶瓷、墙体材料等行业推进智能制造。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利用二维码、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绿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开发推广工业机器人,在建筑陶瓷、玻璃、玻纤及纤维制品、墙体材料等行业开展“机器代人”试点,降低生产企业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在水泥行业建成建材智能工厂示范线,建设基于自适应控制、模糊控制、专家控制等先进技术的智能水泥生产线,实现原料制备、窑炉控制和水泥粉磨的全智能优化,并在工业窑炉、投料、装车等危险、重复作业环节应用机器人智能操作,开展具有采购、生产、仓储、销售、运输、质量管理、能源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功能的商用智能管理应用(BI)。

    (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行动

    4、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立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和已发布绿色评价技术导则的建材产品,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对外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指导建筑业和消费者选材,积极参与建设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

    5、构建绿色建材信息系统。对接国家绿色建材信息平台,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等信息,普及绿色建材知识。构建绿色建材选用机制,疏通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6、扩大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围绕绿色建筑需求和建材工业发展方向,重点开展通用建筑材料、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建筑室内外环境保护等方面材料和产品的绿色评价工作。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提高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使用绿色建材的比重。在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和推广项目中,进一步明确对绿色建材使用的规定。大力促进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棚改和安居工程、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建设中,因地制宜使用取得星级标识的绿色建材。   

    (三)水泥与制品性能提升行动     

    7、发展高品质和专用水泥。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及时跟踪水泥国家标准的修订,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标号水泥、纯熟料水泥。优先发展并规范使用海工、核电、道路等工程专用水泥。支持延伸产业链,完善混凝土掺合料标准,加快机制砂石工业化、标准化和绿色化。

        8、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品质预拌砂浆。鼓励使用 C35及以上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推广大掺量掺合料及再生骨料应用技术,提升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水平。研究开发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设计和评价技术,延长工程寿命。加快实施设区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大力推广应用高品质预拌砂浆,制订预拌砂浆生产、使用管理办法,推广大掺量掺合料及再生细骨料应用技术,提升机械化喷涂装备及施工技术水平,研究开发保温、防水、抗渗、装饰等多功能预拌砂浆,提高建筑装饰装修品质。

    9、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构配件。积极适应建筑工业化,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14〕12 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住宅产业化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1 号文件)的要求,积极推广成熟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优化完善现有预制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结构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的通用体系,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厨卫装饰等工厂化生产,引导构配件产业系列化开发、规模化生产、配套化供应。鼓励和引导大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住宅部品件生产企业转型,为我省建材行业培育新的增长点。   

    (四)钢结构和木结构建筑材料推广行动

    10、发展钢结构和金属建材。在文化体育、教育医疗、交通枢纽、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中积极采用钢结构,发展钢结构住宅。工业建筑和基础设施大量采用钢结构。在大跨度工业厂房中全面采用钢结构。推进轻钢结构农房建设。鼓励生产和使用轻型铝合金模板和彩铝板。结合棚改和安居工程等开展钢结构建筑试点。

    11、发展木结构建筑。促进城镇木结构建筑应用,推动木结构建筑在政府投资的学校、幼托、敬老院、园林景观等低层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城镇平改坡中使用。推进多层木-钢、木-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在以木结构建筑为特色的地区、旅游度假区重点推广木结构建筑。

    12、大力发展生物质建材。促进木材加工和保护产业发展,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竹纤维、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优先发展和使用生物质纤维增强的木塑、新型镁质建材等围护用和装饰装修用产品。鼓励在竹资源丰富地区,发展竹制建材和竹结构建筑。   

    (五)平板玻璃和节能门窗推广行动   

    13、大力推广节能门窗。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鼓励新建公共建筑、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使用低辐射镀膜玻璃、真(中)空玻璃、断桥铝合金等节能门窗,带动平板玻璃和铝型材生产线升级改造。

    14、严格使用安全玻璃。加强安全玻璃生产和使用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建筑安全玻璃生产、流通、设计、使用和安装管理,防止以次充好,消除玻璃门窗和幕墙安全隐患。

    15、发展新型和深加工玻璃产品。鼓励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带动光热光伏玻璃产业发展。支持发展电子信息用屏显玻璃基板、防火玻璃、汽车和高铁等用风挡玻璃基板等新产品,提高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六)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革新行动   

    16、新型墙体材料革新。重点发展本质安全和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工作。各市州城市规划区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各县级城市规划区严格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级城区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体材料,建立与各类固体废弃物排放行业紧密衔接的循环经济生体系,提高综合处置能力和利用效率。继续推进粉煤灰、煤矸石、矿渣(尾矿)、河(湖)淤(污)泥、脱硫石膏等为主要原料在墙体材料生产中的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并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总量。加大对协同处置城市污泥、建筑废弃土、建筑渣土及其他有害废弃物的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力度,探索利用大型烧结砖隧道窑安全处置城市污泥,推进利用污泥、废渣与其它原料配合生产烧结制品。重点发展节能型墙体及部品部件,开发轻质高强、施工便利的防火保温外墙承重材料制造和应用技术,复合型墙体材料工业化制造和应用技术。非承重类的建筑内、外墙板,包括外墙复合保温墙板、轻质内墙板、集成式一体化外墙、屋面系统。

    17、发展高效节能保温材料。鼓励发展保温、隔热及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材料,开发推广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推动既有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向轻质、高强、自保温方向发展。继续发展烧结砌快和自保温混凝土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等产品。烧结制品向高孔隙率、高强自保温方向发展;混凝土制品要着力解决使用中因发生体积变形而引起的建筑物开裂问题,并通过块型设计和复合保温材料,提高产品的保温性能;加气混凝土制品应朝低容重、高强度、自保温方向发展,鼓励加气混凝土条板的发展。

    (七)陶瓷和化学建材消费升级行动

    18、推广陶瓷薄砖和节水洁具。推广使用大型化、薄型化的陶瓷砖,节水、轻量的座便器(小便器)。开发新型水龙头、马桶盖等智能卫浴用品,促进卫生陶瓷人性化、智能化生产,更好满足个性化消费。发展透水砖等城镇道路建设材料及集水系统,支撑海绵城市建设。推广应用陶瓷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洁净气化等技术,优先支持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促进现有陶瓷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绿色制造水平。

    19、提升管材和型材品质。大力推广应用耐腐蚀、密封性好、保温节能的新型管材和型材,提高使用寿命和耐久性。支持生产和推广使用大口径、耐腐蚀、长寿命、低渗漏、免维护的高分子材料或复合材料管材、管件,支撑地下管廊建设。

    20、推广环境友好型涂料、防水和密封材料。支持发展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水性建筑涂料、建筑胶黏剂,推广应用耐腐蚀、耐老化、使用寿命长、施工方便快捷的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和热反射膜。

    (八)绿色建材下乡行动

    21、支持绿色农房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绿色农房建设需要,落实《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生产和使用绿色建材,编制绿色农房用绿色建材产品目录,重点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预制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产品,加强规划并鼓励支持在乡镇农村建设小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制订农村推广预拌混凝土配套政策,加快预拌混凝土在绿色农房等建设中的应用,提高绿色农房防灾减灾能力。

    22、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围绕现代设施农业,积极发展和推广安全性好、性价比高、使用便利的玻璃、岩棉等产品。

    (九)试点示范引领行动

    23、工程应用示范。制定绿色建材应用试点示范申报、评审和验收等办法。结合绿色建筑、保障房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农房、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明确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选择典型城市和工程项目,开展钢结构、木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建筑应用绿色建材试点示范。

    24、产业园区示范。在绿色建材发展基础好的地区,依托优势企业,整合要素资源,完善研发设计、检测验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产业园区。

    25、协同处置示范。按照《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和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持续开展好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试点示范。开展固体废弃物再生建材综合利用示范,建立再生建材工程应用长期监测机制,积累再生建材应用安全性技术资料。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协调机制。加强全省绿色建材生产应用与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的内在联系,统筹绿色建材生产、使用、标准、评价等环节,加强政策衔接,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实施相关行动,督促落实重点任务,协调完善推进措施,组织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工作。

    (二)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利用现有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研究制定财税、价格等相关政策,激励水泥窑协同处置、节能玻璃门窗、节水洁具、陶瓷薄砖、新型墙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绿色建材生产和消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绿色建材发展专项资金,对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环节的采信系统。研究制定建材下乡专项财政补贴和钢结构部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完善标准规范。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和安全标准约束。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与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的对接。实施绿色导向工程,鼓励和支持建材企业、科研院所、质检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产学研合作,编制绿色建材应用技术标准、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完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标准,建立绿色建材标准体系。

    (四)搭建创新平台。依托中国建材、中材水泥、海螺水泥、省建材设计研究院、湖南大学、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大型企业集团、科研院所、高校,构建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创新体系。创建一批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整合我省现有资源,重点支持集技术开发、建筑设计、检验认证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机构的发展,完善产业发展所需公共研发、技术转化、检验认证等平台。加强建材生产与建筑设计、工程建造等上下游企业互动,组建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

    (五)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建材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使绿色建材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开展绿色建材行动检查,对不执行绿色建材生产和使用有关规定的,要加强舆论监督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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