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二次工程造价
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和造价工程师
执业情况检查的通知
湘建价监〔2017〕57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通知》(湘建价监〔2017〕26号)要求,我站于2017年6月份组织了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和造价工程师执业情况的检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巩固检查成效,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决定近期开展第二次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成员主要由省造价总站组织,市州造价站配合,省造价管理协会参与。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由省造价总站会同厅相关处室在近三年的工程项目中随机抽取的项目对应的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师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对造价咨询企业现场检查和项目成果文件专家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造价咨询企业的现场检查内容为企业资质标准情况,企业管理制度落实等。
成果文件检查的内容为计价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省相关计价规定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履行其义务等。
五、检查程序
1.受检造价咨询企业准备资料,进行自查;
2.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填写相关表格;
3.造价咨询企业准备好项目的造价成果文件,填写文件移交表格;
4.专家集中审核成果文件,并提出审核意见;
5.归还造价咨询企业移交的成果文件。
六、检查结果公布及运用
本次检查结果将于2017年底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通报,并抄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抄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造价咨询企业将不予评先评优,并将对其通报结果作为不良信用信息纳入评价;检查中不配合、不提供资料的企业将定级为不合格企业,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另行处理。
七、检查时间及安排
检查时间定于2017年11月,具体行程和人员另行通知。
八、其他要求
1.各受检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接受检查。
2.检查工作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的“十不准”制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3.各市州造价站要按省造价总站要求,积极配合,确保本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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