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未按要求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送
省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及相关
资料备查的通报
湘建价安〔2017〕29号
各相关招标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送省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及相关资料备查的通知》(湘建价函〔2016〕141号)要求,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同时,将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及有关资料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查。2017年1月—4月,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27家招标人未将项目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及有关资料进行报送备查,现将名单予以通报(详见附件)。现责令上述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于2017年5月15前进行报备,对未按要求报备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计入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企业信用档案。
附件:未按要求报备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 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