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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组织增值税条件下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6-05-09 14:38】【我要打印】【关闭】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组织增值税条件下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通知
湘建价信〔2016〕35号
各有关软件公司:
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满足工程计价软件在增值税条件下工程造价计价要求,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自愿参加计价软件在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标准以及材料价格除税设定的情况组织符合性评测,次评测的申报时间为2016510-13日。软件评测时间为516日。
凡使用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纠正。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