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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手册(试行)》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2-040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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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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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举办《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手册(试行)》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手册(试行)》

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质量月”活动相关工作,树立质量安全意识,提升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定举办《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手册(试行)》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922日至23

二、培训地点

长沙雅士亚华美达广场酒店6楼牡丹厅(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与湘府东路交汇处东南角)

三、培训对象

市(州)及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科(处)室负责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管质量安全负责人;省管建筑施工企业分管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省管监理企业分管质量安全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1.学习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2.结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质量标准化考评常见问题、项目创优质量要求等,解读《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手册(试行)》。

五、培训报名

本次培训不收任何费用,请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于2022918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至指定邮箱,参加培训人员请于2022921日下午到长沙雅士亚华美达广场酒店一楼大堂报到。

六、防疫要求

(一)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报到,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全过程应佩戴口罩。报到时需向会务组提交本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将参照《湖南省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引(第一版)》(湘肺炎机制发〔202118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参加培训人员凡有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得参会:
    1
.近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旅居史的;
    2
.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盟)、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封控区管控区域旅居史者(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名单以会议开始当天的为准,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和发生地区,详情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或咨询长沙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
    3
.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者;
    4
.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
    5
.近21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

联系人:曾玮

联系电话:0731-88950610

电子邮箱:312053289@qq.com

附件:培训报名回执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9月9日

附件

                培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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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A14窗口 (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测资质): 0731-82210773
政务A16窗口 (建造师) : 0731-82210775
政务A17窗 口 (造价工程师、房地产、监理资质、外省企业入湘信息报送) : 0731-8221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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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手册(试行)》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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